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今日公佈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一、“2+26”城市
9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範圍在2.7~8.4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5.6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8%。“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於9.0噸/平方千米·月(《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9.0噸/平方千米·月)。滄州、唐山、鶴壁、保定、聊城、濮陽、德州、新鄉、開封、鄭州、濱州等11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於9.0噸/平方千米·月;長治、晉城、石家莊、廊坊、濟南、衡水、淄博、安陽、唐山、陽泉、保定、濮陽、德州、新鄉、開封、鄭州、濱州等17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9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均值範圍在2.2~5.7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3.8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2.4%。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於9.0噸/平方千米·月。渭南、呂梁、晉中等3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於9.0噸/平方千米·月。三門峽、銅川、寶雞、渭南等4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9月“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下表同。
②為2020年9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負數表示同比下降,正數表示同比上升。
2020年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
【編輯:陳海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