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可憑優待證享受 公共交通、文化、旅遊等方面

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日正式印發《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優待證管理辦法》明確,優待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兩種。優待證是持證人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的憑證。持證人憑優待證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遊等方面的優待服務。

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可憑優待證享受 公共交通、文化、旅遊等方面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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