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時代的來臨使人類交通方式益發多樣。蒸汽船數量急劇增加,其航速之快令它贏得了“海上馬車”的美名,而隨之產生的交通事故也日漸頻繁。1783年,法國國王簽署法令,加強管理蒸汽船和馬車這兩種分別在水上及陸上速度最快的交通工具,主人須在船身或車身上釘一塊寫有其姓名和地址的金屬牌,以防止肇事者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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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事故現場,人們多將注意力集中在傷者身上,長串的姓名地址在飛速轉向或逃離的車船上根本不易識別。隨着蒸汽車、三輪汽車和四輪汽車的誕生,事故糾紛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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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法國里昂市政府鑑於當地交通事故頻發,決定為任何“有高速行動力的交通工具”統一派號。與之前不同的是,這次的規定是強制性的:“未配備號碼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里昂城。”車主們只好乖乖地到政府門口連夜排隊,辦事員一一登記車主與車輛信息,再將號碼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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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何把號碼清楚顯示在車身上,就得車主自已想辦法。這樣一來便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人們或畫或寫或海或刻,號碼的大小、顏色、樣式、位置五花八門。警察們為找出某輛車的號碼,總要大費周章,政府為建立秩序而推行的政策竟導致了更大程度的無序。兩年後,改革出台了:馬車與汽車分開編號,分道而行;號碼與主人姓名地址合二為一,標明在同一塊鐵牌上,懸掛於車尾,史上第一批汽車牌照,便在這年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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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是史上出現的第一塊車牌,車牌的真正起源還需要上溯到人們尚未發明汽車的年代。1749年,法國騎警隊隊長吉約姆向當時的國王路易十五上書,要求為巴黎地區所有的馬車配備號碼,以便統計。巴黎的馬車主們須向騎警隊備案領號,但領號與否並不影響馬車使用,它只是一項無約束力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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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法國之後,德國、比利時、荷蘭和美國也紛紛在1910年前完成了汽車牌照的普及。不過,由於各地區風俗民情的差異,以及交通立法的不健全,此時的汽車牌照進入了最為個性化的時代:名字地址的縮寫隨主人喜好而定,顏色以白底為主,可以配黑字、藍字或紅字,樣式有粗體、斜體、畫線體甚至浮雕體、蝕刻體、珠光體。材質除了鐵以外,還採用木板、石板、烤瓷、琺琅及皮革,富有創造力的車主們還往往將多種材質混用,搭配不同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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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的車牌儼然成了一種藝術品。更有甚者,有的車主還別出心裁地在車牌上畫上某個標誌,以標明自己的身份或職業。比如美國愛達荷州農場主的車牌上,都繪有枚當地的特產—土豆,在艾奧瓦州則是一根玉米。各色古怪的汽車牌照雖然體現了車主們的無窮創意,卻讓交通管理者頭痛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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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世紀20年代,各國均以“整肅形象”為由統一定做汽車牌照:鐵製上漆成為既定要求、各省市州的縮寫均參照國家標準;用字母數字取代冗長的地址人名信息;牌照大小也統一為520mm×120mm,或372mm×1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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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兩次世界大戰的相繼爆發使鋼鐵在短短几月間身價倍增。在鐵製車牌大量回爐的情況下,政府為了打造新牌只能另闢蹊徑。富裕地區大多選用鋼或錫,礦產相對匱乏的地區也不乏奇招:美國艾奧瓦州用壓縮的大豆渣,法國南特地區則用甘蔗渣,不過,由於這兩種材質富含蛋白質和糖,該地區的車牌往往淪為動物的美餐。
進入戰後的三十年繁榮時期,人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達到事無鉅細的程度。行車安全成為各國交通部門推行任何管理措施的第一齣發點。牌照發放須與駕駛執照考核、汽車註冊和年檢相結合。從20世紀80年代起,車輛管理法案又幾經修正,建立了駕照發放與升級、車輛分級、註冊年審、限期報廢等一系列制度汽車牌照誕生後,消除了更多的交通隱患,保障了更多人的行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