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中院發佈了一則50萬元的懸賞公告。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曝光懸賞公告
(2014)浙杭執民字第40號
(2015)浙杭執民字第463號
本院在執行QIU YANG WEN JUN訴吳宏偉民間借貸糾紛二案中,被執行人吳宏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QIU YANG WEN JUN提出曝光懸賞申請。為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佈曝光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吳宏偉,男,1960年6月23日出生,漢族,户籍地杭州市上城區三里新城桂苑3幢5單元401室,住杭州市上城區聚豐弄景江城市花園2-2-2601室,公民身份號碼33010319600623****。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吳宏偉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法院實際查實的除外),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未履行執行標的5733381元及債務利息)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聯繫電話:13858168990
聯繫地址:杭州市上城區之江路768號
新聞多看點此前杭州法院曾多次懸賞抓老賴
最多賞金曾達886萬元和1300萬元
2019年9月,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運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懸賞令,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行為予以失信曝光的同時,引導有關財產線索知情人進行有償舉報,最高獎賞金額達886萬元。
據悉,這是浙江法院首次發佈微信執行懸賞令。該懸賞令利用微信平台,通過廣告投放曝光的形式,精準定向投送至失信被執行人的親戚、好友、同事等周邊人羣,建立線索舉報通道,藉助廣大羣眾的力量,讓失信人員主動償還債務,提高執行效率。懸賞令也同步在法院官網、公眾號以及特定朋友圈發佈。
江干法院發佈的執行懸賞令,懸賞獎金為執行標的的5%。記者瞭解到,被公開懸賞執行的其中一名被執行人未履行標的為17735.17萬元,按照5%的比例,該案懸賞獎金達886.76萬元。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可按懸賞公告發放懸賞金,懸賞金可直接從執行款中予以扣減發放。
2019年年底,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懸賞”的是兩個失信被執行人,趙非凡和趙鋭勇,徵集這對父子的財產線索。兩人的懸賞金均為1307.69萬元,佔執行標的額的10%。
以下為當時報道
據悉,趙鋭勇和趙非凡是父子,來自諸暨,是長城影視文化企業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公司旗下有三家A股上市公司,分別是長城影視、長城動漫、天目藥業。
從中院發佈的懸賞令來看,父子倆未執行的標的額高達1.3億元。而且,這次發佈懸賞執行的只是長城系資本困境中的一個個案。
此案的申請人是建設銀行西湖支行,2017年左右,長城系公司陸續向該行貸款逾1億元,以公司應收債權作為質押。但上億的債權,銀行追回的只有兩三百萬元。
2019年7月,銀行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懸賞執行是今年杭州法院開始嘗試的一種新的執行手段,即利用微信平台,通過廣告投放曝光的形式,將懸賞公告精準定向投送至失信被執行人的周邊人羣。
這些懸賞令的投放對象經過大數據篩選,是有針對性的:一是被執行人的密切聯絡人,包括親戚、朋友等;二是被執行人經常活動區域範圍內的人,比如公司、家附近3至5公里區域內的人,即使是陌生人,也可能會收到這條懸賞令。
舉報人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直接舉報老賴財產線索,也可以撥打法院電話或前往法院舉報,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就可以按懸賞公告發放懸賞金了。
懸賞金數額比例經申請人同意,一般設定為執行標的的5%-30%。
按照懸賞執行的相關規定,如果有人能提供關於趙氏父子的有效線索,而根據這個線索,法院也確實執行到資金了,那麼將從該筆資金中拿出10%給線索提供者,其餘90%給申請銀行。
如果有多人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則按照提供線索的先後順序登記。也就是説,最先提供線索的人可獲得懸賞獎金。
要特別注意的是,舉報人所舉報的財產及財產線索須為法院尚未掌握的線索,如果惡意舉報或舉報內容失實,舉報人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外,如果舉報人是使用非法或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也不能獲得執行懸賞金。對舉報人的姓名、舉報內容和獲獎情況等,法院和平台都會給予保密。
來源:都市快報綜合杭州中院、江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