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9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也同時廢止。
於是,不少傳言都在説契税税率要漲了!
記者從上海税務局獲悉,上海的契税税率不僅沒漲,低至1%買房契税優惠税率等也將繼續執行!
上海契税適用税率仍為3%
《契税法》維持了《暫行條例》規定的3%~5%税率,並未上調,只是根據税收法定原則,對適用税率的確定程序進行了調整: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改為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並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再按規定備案。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税務局日前特別發佈了《關於本市契税適用税率標準等事項的通知》,明確本市契税的適用税率為百分之三。
該通知同時明確符合《契税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按以下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税:
□ 凡土地、房屋被本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徵收、徵用、拆遷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對其成交價格中不超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核定的補償部分,給予免税照顧;超過的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税。
□ 因不可抗力滅失本市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徵契税。
明確低至1%買房契税優惠税率等繼續執行
税率標準不變,那麼買房契税優惠税率等優惠政策是否執行?
8月30日,財政部、税務總局又公佈了《關於契税法實施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了低至1%~2%的契税優惠税率在9月1日契税法實施後,會繼續執行。
上述《公告》附件之一是繼續執行的契税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其中就包括2016年出台的《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 營業税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中第一條、第三條中關於契税的政策。這意味着這兩條契税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
《通知》第一條明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
《通知》第三條明確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上述二套改善型住房契税優惠税率政策。
簡單地説,這則通知適用上海的優惠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
除了上述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外,還有不少契税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比如,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徵契税。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税。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税等。
一圖看懂《契税法》與《暫行條例》對比
哪些規定變了,哪些沒變?
製圖:中國税務報
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