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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勝訴,違規擔保事項確認解除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白楊)12月28日晚間,ST加加重大訴訟事項迎來新進展。根據北京一中院最新判決,ST加加對實控人楊振、肖賽平及控股股東卓越投資的債務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此前公告顯示,2018年7月,優選資本因與楊振、肖賽平、卓越投資、ST加加合同糾紛事宜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公告顯示,優選資本出具《收款確認函》,確認“已收到 《和解協議》約定的首筆清償款1.8億元。”根據《和解協議》及《收款確認函》,加加食品在《保證書》項下所提供的擔保責任已經解除,加加食品不再對優選資本及其旗下基金負有任何義務與責任。

然而,優選資本在收到首筆清償款後,仍拒絕向法院申請解除對ST加加的訴前財產保全措施,並要求上市公司對相關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2月24日,北京一中院針對該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前述《和解協議》簽訂於《合夥協議》《補充協議》及《差額補足協議》之後且於本案訴訟中,優選資本仍依據《合夥協議》《補充協議》及《差額補足協議》主張債權,依據不足,其關於要求楊振、肖賽平、卓越投資支付剩餘債務本金及利息的訴求不予支持,應予駁回。

同時,因優選資本針對楊振、肖賽平、卓越投資的訴求未獲支持,故本案中ST加加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不具有事實基礎。此外,優選資本明知ST加加繫上市公司,其未按照ST加加的章程以及公司法的規定對ST加加提供擔保的行為進行審查,不構成善意,故ST加加出具的《保證書》應為無效。綜上,優選資本主張ST加加對相關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ST加加“聚焦主業”戰略成效顯著。該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5.78億元,同比增長7.03%;實現淨利潤1.39億元,同比增長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