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冰、李關賓、楊慶堂、韓江龍,被逮捕

最高檢官網9月20日發佈4則案件信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孟冰決定逮捕、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關賓決定逮捕、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慶堂決定逮捕、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韓江龍決定逮捕。

遼寧省法學會原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孟冰

遼寧省法學會原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孟冰(正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孟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孟冰、李關賓、楊慶堂、韓江龍,被逮捕

孟冰(資料圖)

今年6月16日消息,孟冰被查。今年9月1日消息,孟冰被“雙開”。

經查,孟冰喪失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政治攀附,並在組織核查時掩蓋攀附問題,花費巨資跑官買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領導幹部贈送錢款;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謀求職務提拔調整,向領導幹部贈送錢款;利用職權為親屬在工程承攬方面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

孟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孟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官方履歷顯示,孟冰出生於1973年,1996年參加工作後進入遼寧省公安廳機要通信處工作。他曾歷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正科級秘書,黨委副處級秘書,辦公室副處級秘書,辦公室正處級秘書等職。

2010年5月,孟冰任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政委,2013年5月任政委,為副廳級。2015年8月,他任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2015年12月調任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11月,他回到遼寧省公安廳,擔任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

2018年10月,孟冰調任遼寧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省委省政府信訪局局長,後任遼寧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正廳長級)兼省委省政府信訪局局長。

去年5月,孟冰調任遼寧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至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孟冰還曾擔任遼寧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山東省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關賓

山東省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關賓(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關賓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孟冰、李關賓、楊慶堂、韓江龍,被逮捕

李關賓(資料圖)

今年3月3日消息,李關賓被查。今年8月23日消息,李關賓被“雙開”。

經查,李關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關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關賓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公開簡歷,李關賓生於1963年11月,曾任山東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山東省工商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

2018年11月,李關賓任山東省煤田地質局局長,至被查。

李關賓此前曾受過處分。2020年6月,山東省公開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情況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並於2019年4月29日將督察發現的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東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山東省委研究同意,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126名責任人嚴肅問責。因煤炭總量控制和油品管控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問題,時任山東省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關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山東華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慶堂

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山東華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慶堂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楊慶堂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2月28日消息,楊慶堂被查。8月26日消息,楊慶堂被開除黨籍。

經查,楊慶堂政治意識淡漠,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靠企吃企,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業務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權力觀、政績觀嚴重扭曲,獨斷專行,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楊慶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慶堂開除黨籍處分;因其已辭去公職,不再給予其政務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韓江龍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韓江龍(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江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3月22日消息,韓江龍被查。

韓江龍曾在長期在黑龍江省工作,2012年跨省調任寧夏。

孟冰、李關賓、楊慶堂、韓江龍,被逮捕

韓江龍(資料圖)

據官方簡歷,韓江龍生於1976年1月,早期曾在黑龍江省綏芬河市工作,2005年任綏芬河市委辦副主任兼市委、市政府督辦室主任。2007年6月起,韓江龍先後擔任牡丹江市招商辦主任助理、牡丹江市投資服務與市民辦證辦照中心副主任等職。

2009年,韓江龍任牡丹江市委辦副主任,後兼任鏡泊旅遊名鎮建設副總指揮、牡丹江名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等職。2011年10月,韓江龍任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調研員。

2012年3月,韓江龍跨省調整,調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5年9月任銀川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物價局)黨組書記、主任。

2016年12月,韓江龍任銀川市副市長,2021年12月調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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