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李璐 李文靜 青島報道
“高層建築內不允許用罐裝煤氣。”執法人員將一個煤氣罐從餐館裏搬了出來,要求該餐館老闆立即整改,確保燃氣使用安全。
今天上午,嶗山區金家嶺街道麥島中隊聯合多部門,對轄區內餐飲場所的燃氣安全進行執法檢查。當執法人員來到位於遼陽東路的一座高層樓宇網店商鋪進行檢查時,在一家包子鋪發現商家使用煤氣罐進行餐飲經營。“高層樓宇內不能用灌裝煤氣”執法人員當場發現問題並告知老闆,“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在我們把你的這個煤氣罐進行先行登記保存,你們可以採用開通天然氣或者改成用電烹飪。”
近期,嶗山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加大轄區餐飲經營場所的燃氣執法檢查力度,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違規使用煤氣罐、軟管穿牆、軟管過長等燃氣使用問題,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整改。
綜合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青島市燃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高層樓宇內不得使用瓶裝燃氣。當天,執法人員檢查了位於遼陽東路和勁松七路的兩座高層網店飯店,發現3家存在使用煤氣罐的行為,執法人員對3家餐館的煤氣罐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並責令商家立刻整改。他們將對問題業户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對拒不整改的經營業户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做出行政處罰,確保轄區燃氣安全隱患立查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