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糧食加工品等2類食品61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0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安徽哈都來商貿有限公司(合肥)銷售的、標稱蕪湖市賀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20/1/3),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紫雲英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合肥包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滁州市華露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合肥聯家商貿發展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省百春製藥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洋槐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19/9/18),諾氟沙星、菌落總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來源:阜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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