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法院黃流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及14萬元的民間借貸案件,高效率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助力雙方挽回了友誼。
法官組織原告和被告進行調解。
被告鄭某花是原告許某美20年的閨密,雙方感情基礎非常好。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鄭某花以種植哈密瓜資金短缺為由向許某美借款,許某美考慮到雙方感情深厚,平時交往較為頻繁,基於對鄭某花的信任,遂多次通過微信累計向對方轉賬共計310400元。
其間,鄭某花多次不定數額地向原告微信轉賬還款,截至2021年1月23日,被告向原告還款共計181100元。但之後,鄭某花未再返還剩餘借款。許某美多次向鄭某花催討欠款,但鄭某花卻把許某美的手機號碼及微信“拉黑”。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許某美遂將鄭某花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王淑蘭在詳細瞭解案情後,認為原告、被告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清晰,債權債務關係明確,雙方又是好友,於是秉承着“能調則調”的原則,組織雙方進行了庭前調解。王淑蘭以雙方多年友情為切入點,耐心向雙方釋法析理,並積極做好鄭某花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由鄭某花於2022年12月31日前向許某美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4萬餘元。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通訊員 鄭才振 記者 吳佳穗 文/圖)
【來源: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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