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餘暉
在落馬半年之後,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被逮捕。
9月21日,最高檢發佈消息,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春榮作出逮捕決定。
幾個細節值得關注。
第一,郝春榮是虎年首個落馬女“老虎”。
郝春榮,女,漢族,1963年4月生,今年59歲,她長期在遼寧省任職,曾擔任過遼寧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2018年1月從盤錦市市長崗位上直升遼寧省副省長。
瞭解當地官場的一位知情人士曾對《環球人物》表示,一般提副省長是從市委書記往上提,以市長身份提任副省長的情況並不多見。“郝春榮晉升太快了。來這裏當這麼兩天市長,也沒有什麼政績,就升了副省長。”
在落馬之前,郝春榮負責鄉村振興、農業農村、水利、文化和旅遊、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工作。
今年3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遼寧省副省長郝春榮任上被查。
在被查之前,郝春榮還多次出席活動。
3月7日,全國兩會期間,遼寧代表團繼續分組審查計劃報告和預算報告審議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等,當時,郝春榮曾出席會議。
3月9日,遼寧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當時,郝春榮也作了發言。
第二,在郝春榮落馬11天之後,2022年4月9日,遼寧省再有“老虎”被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
遼陽地處遼寧中部,是瀋陽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郝春榮和孫遠良兩人均在遼陽工作多年,交集時間達14年。
在遼陽市工作期間,孫遠良歷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郝春榮歷任市下轄太子河區副區長、區長,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副市長等。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從落馬時間和履歷上看,孫遠良與郝春榮工作交集非常密切,不排除郝春榮在被留置期間,交代了與孫遠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相關的線索,或是拔出蘿蔔帶出泥,或是共同捲入相關腐敗問題,有窩案、串案的可能。”
第三,在郝春榮被查之後,曾協助她工作的劉啓波也出事了。
劉啓波是遼寧遼陽人,2020年12月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今年5月被免職。今年8月23日,官方首次公佈了劉啓波被查的消息。
劉啓波在擔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期間,曾協助時任副省長郝春榮的工作。
今年8月23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遼寧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啓波被雙開。當時的通報中提到,劉啓波“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謀求職務調整向領導幹部贈送錢款”。
第四,郝春榮曾在盤錦市當過市長,期間曾主推“農家民宿”工程。
據《環球人物》報道,當時在盤錦,政府為了讓農家屋看起來有文化風韻,把許多外牆重新粉刷,還寫上古詩詞、古句。
郝春榮還曾以“導遊”身份登上某電視台旅遊節目,邀請觀眾到盤錦體驗當地的生態之旅。
不過,在當地老百姓看來,盤錦市政府這樣大張旗鼓的搞旅遊,是形式主義。盤錦本地旅遊資源不是很多,很難吸引遊客做深度遊。郝春榮離開盤錦後,其力推的那些項目無人再提。
今年9月1日,郝春榮被雙開。
紀委通報提到,郝春榮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親清不分,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郝春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 | 新華社 人民網 中國新聞週刊 環球人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