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人口小縣合併,還是機構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只是手段,或者説是目的之一,更大的目的還是要提升治理效能。
去年,山西省在忻州市河曲縣、臨汾市浮山縣開展人口小縣改革試點。公開數據顯示,開展人口小縣改革試點的河曲縣、浮山縣,其總人口均不到15萬。在原有的機構設置下,不同程度存在財政供養能力不足、財政供養人員比例相對較高、事業機構“小、散、弱”現象突出等問題。2020年12月起,河曲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商務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家改革新組建部門相繼揭牌亮相。
改革試點後,通過推進“大部制”、扁平化改革,機構、編制、人員數量均有所下降,由此帶來了縣域行政成本降低和治理效能提升的雙贏。
↑山西省河曲縣城。圖據 IC photo
人口小縣的機構改革,不只是個別地方的事。山西開展的人口小縣改革試點在全國範圍內也具有較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建議人口規模低於10萬人的小縣先行合併試點,以減少行政資源浪費,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其提案中給出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2800多個縣級行政區中,人口規模在10萬人以下的有200多個,其中5萬人以下的100多個。也就是説,僅僅是按照10萬人的標準,人口小縣機構改革可能也涉及超過200個縣。
相較於推進一些人口小縣,特別是人口在5萬乃至10萬以下的縣直接進行合併,機構改革是一種更為擇中的理性選擇。一方面,直接合並比機構改革對地方原有的行政和治理格局的影響更大,也需要相對較高的成本,阻力以及需要協調的工作更多;另一方面,是否合併,也不能僅看人口的多寡。比如,不少人口小縣,面積非常大,一味合併,反而可能影響到行政和治理效能,並且也有損民生便利。同時,合併與否,還得兼顧不同地方的文化、風俗、歷史認同感等多種因素。因此,推進機構改革,對於多數人口小縣而言,可能是相對更務實的減負路徑。
隨着城鎮化的推進,以及人口流向的變化,不同區域的人口分佈仍處於激烈重塑的過程中。如剛剛公佈的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就表明,全國人口向經濟發達區域、城市羣進一步集聚。在這一背景下,為了促進行政資源與人口分佈的科學配置,降低縣域行政成本和財政負擔,推進人口小縣乃至小城市的機構改革,必要性越來越突顯。
當然,要指出的是,無論是人口小縣合併,還是機構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只是手段,或者説是目的之一,更大的目的還是要提升治理效能。也就是説,要通過優化機構設置,減少行政冗餘,以更低的成本換取更高效的治理,以及民眾更強的“獲得感”。因此,人口小縣改革不能為了改而改,也不能為了合併而合併,更不能只是追求降成本。這就要求,在因地制宜推進改革的同時,更要注重捋清行政職責、改善行政作風、強化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讓地方發展和民生改善獲得新動力,展現新活力。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
編輯 汪垠濤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