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開除張恩亮黨籍
官迷心竅,跑官買官並被騙;搞權色、錢色交易;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受賄犯罪……
落馬一年後,黑龍江省鶴崗市市委原書記張恩亮,於近日被雙開,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其為全國首位“70後”地級市市長。落馬後,省紀委監委以《從“明星”到“流星”的隕落》為題,發佈了警示教育材料。
張恩亮 資料圖
張恩亮1970年3月出生,黑龍江望奎人,早年在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工作,2000年8月任團省委副書記,8年後升任團省委書記,時年38歲。
2011年,張恩亮出任黑河市長,時年41歲,由此成為全國首位“70後”地級市市長。2016年12月調任鶴崗市委書記,後當選中共第十二屆黑龍江省委委員,2021年5月被查。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今年4月省紀委監委新一期的警示教育材料《從“明星”到“流星”的隕落》放在了省管幹部們的案頭。
材料指出:“身為年輕領導幹部的張恩亮,墮落軌跡始於理想信念喪失,進而從政治上蜕變走向經濟上腐敗、生活上腐化,辜負了組織的信任與重託,在成長‘黃金期’折戟。”
張恩亮到底存在哪些問題,有多嚴重?5月17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恩亮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稱,張恩亮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官迷心竅,跑官買官並被騙,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購買辦公用房;
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貸獲得大額回報,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款項;違反生活紀律;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侵吞、挪用公款,在職務調整、工程項目承攬、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張恩亮官迷心竅,不信馬列信鬼神,大肆賣官鬻爵,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黑龍江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恩亮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