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 李思遠 通訊員 李源源
![長葛男子微信羣內罵交警,被舉報拘留所裏住8天](http://p1.nanmuxuan.com/images/14/981ff86a55875b0b.jpg)
8月27日,長葛的張某某已經在拘留所裏待了7天,內心後悔不已。他因被交警貼條而心生不滿,在網上發表辱罵交警的言論,最終換來了拘留8天的處罰。
8月20日中午,長葛市公安局建設路中心派出所接到羣眾舉報,一個微信羣中出現辱罵交警的語音信息。為維護民警執法權益,督察大隊及時介入,建設路派出所隨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民警很快鎖定了違法嫌疑人張某某,並將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調查發現,當日早上,張某某將車輛違規停放在文化路南段千禧量販門前去吃早餐。長葛市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該車違規停放,駕駛員不在現場。民警現場執法取證,並在該車張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
被交警貼條後,張某某心存不滿,在一個微信羣中發佈了2條侮辱性的語音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羣內網友發現張某某的違法行為後,及時予以制止。張某某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主動在羣內道歉。被公安機關傳喚後,張某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後悔。8月21日,長葛警方對張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對於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該給予尊重和理解,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起訴等正當方式提出。採取網絡辱罵等方式,是明顯不妥當不理智的行為,甚至還會因此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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