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公安部12條放管服新舉措生效實施,享受政策紅利的不在少數。此次新政在實行6年以內的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檢範圍,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在濟南市將有50多萬車主朋友受益。優化檢驗週期對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檢驗週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
11月20日起,9座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使用年限不滿10年的,僅需上線檢驗2次;對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週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對在用車第7年已按規定檢驗的,第8年免檢,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對在用車第9年已按規定檢驗的,不享受免檢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
需要提示的是,有兩種特殊情況:
一是麪包車實際使用中非法改裝、客貨混裝等問題較多,由此引發的羣死羣傷事故時有發生,此次暫不納入免檢範圍。二是免檢車輛如果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對車輛安全性能影響較大,仍需按原規定週期檢驗。
原標題:“放管服”簡政放權新措施:擴大機動車免檢範圍
值班主任:田豔敏
【來源: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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