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榜民:羣眾利益無小事,件件都是關鍵事
“一次成功的調解往往比一次依法的判決更有利於化解矛盾和實現正義。”這是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庭長謝榜民的法律信條。今年是他進入法院工作的第30個年頭。長期紮根審判第一線,謝榜民將調解工作做得有聲有色,每年審理案件的調解撤訴率均達50%以上,他是羣眾口中明辨事理、用心解紛的“和事佬”。
急當事人之所急
才能想當事人之所想
白塔法庭管轄範圍內有5個鎮,地域廣、人口多。3年來,謝榜民的足跡遍佈這裏的山山水水,鄉里鄉外許多人都知道白塔法庭有位“和事佬”庭長。
揭東盛產竹筍,遠近聞名。去年2月,山地承包人李某與筍農洪某因山地承包問題發生糾紛鬧到了法院。李某以洪某違約支付承包款為由,請求解除合同並收回山地,追收拖欠的承包款及違約金。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案子來到了謝榜民的案頭,他不敢馬虎,第一時間帶着助理深入山地現場踏勘,找到當事人瞭解具體情況,並聯系鎮、村幹部共同組織雙方調解。
謝榜民調查竹筍生長情況
原來,經村委會同意,原承包人蔡某於2018年將涉案山地轉讓給了李某,承包期至2052年。而洪某則於2010年10月從蔡某手中轉包了部分山地,承包期至2022年11月。
“我沒有違約!”洪某辯稱,他與蔡某所籤合同尚未到期,本要交納承包款卻因找不到蔡某而未交,並非不交。“多年來,我與家人住在山裏,種植加工生產醃製筍產品,還養殖畜禽魚類等,已經投入了大量財力物力人力。”
李某則表示,為助力鄉村振興發展,他已對該處山地進行規劃設計,準備引進投資開發集種養觀光於一體的鄉村旅遊。
謝榜民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案子反覆多次調解均陷入僵局,雙方互不退讓。
當時正是竹筍收成季節,洪某家受疫情影響竹筍醃製品未能上市,均堆放在山地醃製池中,李某的工程總體進度也因山地紛爭一再停滯。
謝榜民看在眼裏,急在心頭。他耐心與雙方當事人權衡利弊,提出一個折衷方案:雙方解除承包合同,但李某要騰留時間讓洪某銷售農產品,並幫其解決臨時租住地問題,同時邊修路邊建設,逐步推進工程。二人欣然同意該方案,最終握手言和。
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對待調解工作,謝榜民常言,除了要全面瞭解事實,準確找到調解突破口,採取因人而異、因案施策的調解方法開展工作,更重要的是 “一碗水端平”居中調解,才能讓雙方都心服口服。
讓糾紛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雙方有了糾紛,從本質上來説,無論輸贏,都沒有完全的贏家。”如何讓糾紛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在謝榜民看來,調解是“最優解”。
原告小李與被告小謝是同校初中生,因發生口角,小謝將小李打傷,導致小李住院治療。事發後,學生家長及校方等因救治費用和賠償問題產生糾紛,多次協商無果,小李在父母陪同下到法院起訴,要求小謝及其父母、學校賠償經濟損失3.6萬多元。
雖然這是一起普通的校園傷害賠償糾紛,但是事關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謝榜民認為案件如果走訴訟程序,很可能會影響兩個孩子的學習生活,甚至造成學生間關係惡化,也不利於學校的教學管理秩序和穩定。
“必須把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經過研判,謝榜民指導訴前聯調工作室聯繫當地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成立聯調小組,為雙方搭建一座溝通的橋樑,“背靠背”做調解工作,漸漸冰釋矛盾促成和解,小謝家長和學校一次性支付小李賠償金9000元。
一場涉未成年人的校園糾紛在一週內得以高效圓滿解決,小李、小謝順利迴歸了正常校園生活。
每一次調解都有“千千結”
去年11月份,謝榜民受理了一宗分家析產案。繼母與繼子女對簿公堂,打起了官司。
這是原告王某第二次起訴。半年前,王某曾提起贍養費糾紛訴訟,法庭判決3名繼子女每月付給其贍養費。可是沒過多久,繼子便將家中樓房更換了門鎖,不再給王某居住。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王某再次起訴請求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包括上述樓房及一間老屋。
謝榜民開庭審理案件
“家事糾紛要儘量彌補裂痕,修復親情,維護家庭和諧穩定。”案情並不複雜,但若簡單下判,一家人的心結無法解開,謝榜民決定進行訴前調解。
他發函委託市萬馨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協助調解,與調解員多次上門走訪、現場做工作、“背靠背”勸説,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王某與繼子女最終達成協議。
如今,王某與繼子女心結已解,一家人生活重歸和諧美滿。
謝榜民常在法庭外奔波,為老百姓排憂解難,推動矛盾糾紛在源頭化解,久經風吹日曬,他的皮膚越來越黑,但他與村民的關係卻越來越近。他説:“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解開纏繞在當事人心間的千千結,促進社會、家庭的和諧進步,我感到無比自豪。”
來源:揭東法院
編輯:何雪娜
審校:陳虹伶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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