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3月16日下午通報,文化和旅遊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金早利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原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資質審批、平台籌建、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金早 資料圖
據檢方指控,李金早在2011年底離開廣西、赴部委任職後仍不斷有受賄行為。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通報中也指出,其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李金早出生於1958年1月,湖北仙桃人,早年在財政部財政研究所和國家計委工作。1994年,他掛職任廣西桂林市副市長,後留在當地,歷任桂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10月,李金早升任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先後兼任桂林市委書記、自治區發改委主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等職。
2011年10月,李金早離開廣西,出任商務部副部長,2014年10月轉任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2018年3月,文化和旅遊部成立,他任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2020年7月29日晚2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李金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而就在此前一天,他還出席了公開活動,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海南省脱貧攻堅督查組組長的身份,向當地反饋督查情況。
李金早落馬當天的《海南日報》報道稱,按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2020年)7月22日至27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海南省脱貧攻堅督查組對海南省脱貧攻堅工作進行實地督查。7月28日下午,督查組在海口召開會議反饋督查情況,李金早作為督查組組長反饋了督查情況。
今年1月25日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李金早被“雙開”;2月20日,最高檢宣佈對李金早作出逮捕決定:
經查,李金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出爾反爾、欺騙組織,搞迷信活動;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
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夥同家人收錢斂財;
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