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當天還見報的李金早,被控受賄6550萬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10月21日,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文化和旅遊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受賄一案。

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金早利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商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原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及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資質審批、平台籌建、工程承攬和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50.4164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李金早的刑事責任。

落馬當天還見報的李金早,被控受賄6550萬

李金早(中)受審 圖源:瀋陽中院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金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李金早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據檢方指控,李金早的受賄行為持續24年。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也在通報中指出,他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李金早出生於1958年1月,湖北仙桃人,早年在財政部財政研究所和原國家計委工作。1994年,他掛職任廣西桂林市副市長,後留在當地,歷任桂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10月,李金早升任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後陸續兼任桂林市委書記、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等職。

2011年10月,李金早離開廣西,任商務部副部長,2014年10月轉任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2018年3月,文化和旅遊部成立,他任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2020年7月29日2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李金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就在李金早落馬當天,其名字還出現在《海南日報》的報道中:(2020年)7月22日至27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海南省脱貧攻堅督查組對海南省脱貧攻堅工作進行實地督查。7月28日下午,督查組在海口召開會議反饋督查情況,李金早作為督查組組長反饋了督查情況。

落馬當天還見報的李金早,被控受賄6550萬

李金早 資料圖

2021年1月25日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開除李金早的黨籍和公職。

經查,李金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出爾反爾、欺騙組織,搞迷信活動;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

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夥同家人收錢斂財;

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今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發揮巡視綜合監督作用和聯繫羣眾紐帶功能》稱:2020年,巡視巡察共發現問題近240萬個,根據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張志南、胡問鳴、駱家駹、李金早等人相繼被查處,巡視持續彰顯利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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