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4日,又一名受賄過億的“老虎”出庭受審。當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新起受賄一案。
庭上,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新起利用擔任中共濰坊市委副書記、濰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濰坊市委書記,中共青島市委副書記、青島市人民政府市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接、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1年,張新起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55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新起的刑事責任。
面對檢方的指控,張新起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1年2月,張新起在任上被查,他由此成為當年春節之後落馬的“第二虎”。同年8月,張新起被開除黨籍。經查,張新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大肆從事營利活動;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把公權力當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作為一名副部級“老虎”,張新起在落馬前,就已經“劣跡斑斑”。2011年12月,張新起卸下濰坊市委書記一職調任青島,任青島市委副書記;2012年3月,出任青島市市長。在張新起擔任青島市市長時,青島曾因“天價蝦”事件備受外界關注。也是在青島市長任上,張新起曾被給予政紀處分。
2013年11月22日10時25分,位於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東黃輸油管道原油泄漏發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當時有媒體質疑,在長達7個多小時的時間裏,企業乃至地方政府似乎只忙於處置漏油,未看到疏散民眾的預警。作為市長,張新起在處置突發事件上存在明顯失當。
最終,調查組認定,青島市、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深入不細緻,管道保護、規劃、市政、安監等部門履行職責不力,事故風險研判失誤。青島市政府被責成向山東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張新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在2014年的全國兩會上,被問及此事,張新起稱,“這是一場深刻的血的教訓”。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一位對青島當地政情比較瞭解的人士説,張新起在青島工作時曾被許多人舉報,後來到省人大任職後都以為是“平安落地”,因此他被查一事,讓人頗感意外。
張新起在青島任職期間,引發輿論風波的“青島種樹事件”也與其有關。青島市民還稱呼張新起為“種樹狂人”“種樹市長”“張種樹”“青島樹哥”等。公開資料顯示,張新起剛到青島後不久就提出要大規模植樹增綠。2012年2月下旬,青島市政府專門為此下發通告,種樹活動還寫進青島2012年的政府工作報告。
另有與張新起有過接觸的知情者稱,2012年,在青島舉行的一場國際體育賽事中,張新起與某位領導一起入場為運動員頒獎。當主持人介紹某位領導時,現場掌聲一片。然而當主持人介紹到張新起的名字時,現場發出一片噓聲。“儘管工作人員把音響調到最大,但還不能將噓聲完全掩蓋,現場情景頗為尷尬。為此,張新起進入貴賓室後傷心落淚。”
面對民眾的噓聲,張新起“傷心落淚”,似乎是知恥的。然而,檢方調查卻發現,他從2006年一路受賄到2021年,可謂“走到哪腐到哪”,邊腐邊升,毫無悔意。如今,他在庭上認罪悔罪,已經醒悟太晚,等待他的將是公正的判決。
資料來源:新華社、中國新聞週刊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白毅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