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原創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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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15時30分許,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屬五支隊第四大隊接報警稱,在上武高速348公里(鉛山縣境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後,巡邏民警迅速到達事故現場處置,兩輛小車停在應急車道,後車受損較為嚴重,所幸均無人員受傷。
經詢問駕駛員和調取兩車行車記錄儀視頻發現,前車在快車道行駛,因當時雨勢太大,車速過快,沒有及時發現前方積水路段,臨時突然變向慢車道,濺起的超大水花覆蓋了慢車道後車的整個前擋風玻璃,導致後車躲閃不及,兩車“親密接觸”。
前車駕駛員雨天行車未降低車速、且變更車道時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民警做出事故責任認定後,對其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處罰。
民警提醒:司機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變更車道時一定要提前開啓轉向燈,不能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隨意變道是一種不文明的交通違法行為,且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上行車車速快,更要切忌隨意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