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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記者田曉航)1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擬對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予以明確。修正草案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人口問題始終是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2021年7月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我國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行修改。
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2002年施行,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時進行了修改。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修正草案對此修改為:“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在優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還規定採取綜合措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相關內容也擬被寫入法律。例如,修正草案明確,國家採取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設立父母育兒假;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母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據瞭解,修正草案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進行修改,同時強化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的保障,確保相關政策措施儘快落地實施。對與三孩生育政策無關的內容,此次原則上未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