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新規自11月20日起實施,很多車友在高興車檢次數減少的同時,也納悶自己的車今年該不該上線檢測。
交管部門介紹,機動車擴大免檢範圍的新舉措實施細則按照自然月實施,也就是説,年檢時間為11月1日以後的車輛,都可以按照新規執行。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放管服新舉措,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但車輛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週期檢驗,保障車輛安全性能。對於註冊登記日期為2011年10月31日(含)之前(9年以上)車輛,不予免檢。
逾期未年檢如何處罰?
駕駛逾期未檢車輛須繳納200元罰款並記3分,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實施強制報廢。就算你的車輛屬於六年免檢的範疇,仍需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否則也會被處罰!
看了這麼多,你看懂了嗎?
這幾個重點再説一下
開始實施時間:2020年11月起
適用車型:9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麪包車除外)
檢驗週期表:有了這張圖,年檢時間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