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案情回顧

日前,區衞健執法隊按照雙隨機監管要求對轄區內某社區衞生服務站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的地址處已“人去樓空”。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該社區衞生服務站未變更地址也未註銷登記,怎麼突然就“消失”了呢?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衞健執法人員帶着疑惑向該社區衞生服務站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詢問情況,得知該社區衞生服務站已於日前搬遷。隨後,衞健執法人員趕赴新址,發現該社區衞生服務站已在新址開診,現場查看負責人出示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現上面並未變更執業地址。

衞健執法人員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您好,我們是區衞健執法隊的執法人員,你們的實際經營地址和當前許可證上的地址不一致。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衞生服務站負責人

這個我們知道的,但我們還沒有開業呢,準備近期去變更。

衞健執法人員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現場發現有使用過的醫療廢物,這個是怎麼產生的呢?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衞生服務站

這個……

經現場初步調查,該社區衞生服務站涉嫌未經批准在登記的執業地點以外開展診療活動。現場,衞健執法人員對該衞生服務站負責人進行了普法教育,並進一步立案調查處理。這也是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自2022年5月1日實施以來臨安查處的首起案件。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現場情況

普法課堂

2022年4月7日,中國政府網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52號)。其中,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本次修改已於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場所、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牀位,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向原備案機關備案。

最後,小編簡單梳理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修改前後的內容對照,請各醫療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按照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依法執業,區衞健執法隊也將持續加大對無證行醫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為市民朋友營造更加良好的就醫環境。

新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修訂部分對照

(右欄為新版)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來源/區衞健執法隊

編輯/奇緣

審核/黃珊

點擊下方藍字查看更多信息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48 字。

轉載請註明: 【以案説法】醫療機構“遷址”未變更“户籍”,被查!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