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陵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
雲南邊境及相關國家的通告
當前,舉國反詐、全民防詐“防火牆”的構築日益堅固,國家對境內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在國內難以立足,便將目光投向緬甸、柬埔寨、泰國、菲律賓、老撾、馬來西亞、阿聯酋、土耳其等相關國家,欲以非法手段出境後,繼續在境外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為堅決遏制江陵籍人員非法出境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並進一步防範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切實保障全縣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通告如下:
江陵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雲南省德宏州、臨滄市、普洱市或西雙版納州等邊境地區,以及緬甸、柬埔寨、泰國、菲律賓、老撾、馬來西亞、阿聯酋、土耳其等相關國家。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前往的,須提供出差證明、旅遊協議書、營業執照、房產證明(購房合同)、租賃合同、有效勞務合同等證明材料,並提前三天向户籍地轄區派出所報備,由轄區派出所將相應證明材料上報江陵縣公安局打擊整治“三涉”犯罪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方可前往,否則將被強制勸返。
目前已在雲南邊境地區或滯留上述國家的江陵籍人員,系合法正當經商、務工、出差、旅遊的請及時向户籍地派出所報備,提供正當合理的證明材料,並承諾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將被強制勸返。因未提前報備、私自前往或在邊境地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被雲南邊境公安機關、國家移民管理部門等部門攔截或查處的,將按照江陵籍滯留緬北人員相關處置措施予以嚴厲懲戒,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
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不得為其通風報信或作虛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羣眾積極主動舉報非法偷越國邊境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嚴懲偷越國邊境行為及其組織、運輸、協助、容留者,並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將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
舉報電話:110或0716-473007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江陵縣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
【來源:新江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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