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耶路撒冷郵報》3月29日報道,蘇伊士運河堵塞事件很可能是由於人為失誤造成的,而塔斯社30日的報道指出,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將事故的責任間接歸咎於船長,而事故責任方將面臨賠償金。
烏薩馬·拉比
報道稱,運河管理局主席烏薩馬·拉比(Osama Rabie)週六對記者表示,運河堵塞可能存在技術或人為上的失誤。但是除了説“所有這些因素都會在調查中變得明顯”以外,拉比沒有提供更多細節。
報道説,人為錯誤可能是運河堵塞的原因這一説法與先前的報道相矛盾,但是航運業中的許多人對此並不感到意外。《海事雜誌》(Maritime Journal)曾在2017年指出,人為錯誤佔海事事故的75%至96%。 英國記者兼作家羅斯·喬治(Rose George)稱,許多船隻較大,但是船員規模又比較小,船員容易因忙碌的日程安排而精疲力盡,從而導致事故容易發生。
報道指出,當時長賜號的船員實際上並沒有控制長賜號,而是由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的工作人員控制的。與其他運河一樣,蘇伊士運河也要求許多過往船隻需要有少量“蘇伊士船員”上船,由他們自己的船員掌舵。羅斯·喬治稱,船隻在複雜的地方僱用本地船員是現代航運業的標準做法,因為他們更瞭解當地的情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現問題,則由船舶的原船長承擔全部責任。蘇伊士運河管理局説,“船長對直接和間接的航行或操作船隻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損害和事故負全責”,這是因為,運河駕駛員“無法瞭解每艘船的操縱性缺陷和困難”。
另外據塔斯社30日報道,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將事故的責任間接地歸咎於船長。報道説,在週一的新聞發佈會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主席奧薩馬·拉比(Osama Rabie)指出,“強風從未導致運河關閉。” “是的,這可能是導致事故的一個因素。但是請不要忘記,船長負有指導船舶的唯一責任。在由船長做出最終決定的過程中,海事飛行員履行了諮詢職能。 ”拉比表示,將進行調查以確定事故的責任方,以便指定支付賠償金的一方,而“蘇伊士運河不是事故的責任,而是受影響的一方”。此前,有報道認為,強風導致長賜號航向傾斜
美聯社30日的報道也指出,隨着長賜號被成功解救,蘇伊士運河重新通航,對堵塞事件的調查開始了。全球法律公司克萊德公司(Clyde and Co.)表示,長賜號的船東很可能會向埃及運河當局支付已經向該船提供的援助,而埃及當局很可能還會向長賜號進行罰款。該公司表示,將進行詳細的調查,以確定事故的原因,“顯然,原因將影響船舶和貨物權益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