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出行違反安全生產法被罰款3萬元並限期整改

中國網科技11月13日訊 11月9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龍頭寺大隊對杭州優行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下稱曹操出行)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0000元的處罰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重慶市交通局網站發佈消息稱,曹操出行多次被乘客投訴舉報,反映公司駕駛員存在繞道、服務態度惡劣等行為,重慶市紀委高度重視,對部分投訴案件作出轉辦。

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對曹操出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通過查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台賬、訂單信息等相關資料,發現該企業存在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八條第(四)項規定。

隨後,執法人員對該企業負責人進行現場約談並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並限期整改。

曹操出行負責人表示,將從企業規範安全培訓教育、完善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完善投訴處置責任認定、明確違規登記處罰標準、完善違規駕駛員教育管理台賬等五個方面認真進行整改。今後將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和《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等相關規定,規範經營,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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