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0元買下獼猴朋友圈出盡風頭,可憐小傢伙不久埋骨樹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李培樂 通訊員劉冠雲

獼猴,靈長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今天這起案件的主角。2017年9月,一隻僅有幾個月大的獼猴被輾轉賣到山東濟南,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便埋骨於此。三年後,在辦理一起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件時,濟南市濟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發現了它的死亡,第一、第四檢察部兩部聯合行動,在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同時,代表國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將“大聖”之死追究到底。

14000元買下獼猴朋友圈出盡風頭,可憐小傢伙不久埋骨樹下

朋友圈刷到“寵物猴”90後小情侶見獵心起

2017年9月初,從河北任丘來到兩百多公里外的山東濟南時,獼猴“大聖”還是個小奶猴,它的第一任主人是一對90後小情侶,男主人張某被朋友圈看到的“小猴子吃東西”的視頻吸引,心血來潮與女朋友以14000元的價格一起買下了它。路上,“大聖”還見到了另外一隻小獼猴,正是它的主人宋某給男主人介紹了賣家,經過一番比較確認與宋某養的小獼猴長相一致,女主人張某某把“大聖”接回家餵養。

14000元買下獼猴朋友圈出盡風頭,可憐小傢伙不久埋骨樹下
14000元買下獼猴朋友圈出盡風頭,可憐小傢伙不久埋骨樹下

包着尿不濕乖乖喝奶的可愛小猴讓女主人着實在朋友圈裏火了一把,她抱着“大聖”拍攝了許多穿衣服、吃東西互動的小視頻,引來朋友們的點讚羨慕,得意之餘,女主人在最初的幾天時間裏對“大聖”呵護備至,但新鮮感來得快去得也快,十幾天後,“大聖”失寵了。

幾經轉手小獼猴不幸夭折

2017年9月15日,女主人將出售小猴子的信息發佈到了朋友圈,很快,“大聖”以10000元的價格被轉賣到第二任主人符某、韓某家中,同樣是出於好奇買下小猴的符某因獼猴飼養繁瑣,在五天之後將“大聖”以10000元的價格轉賣給了第三任主人王某。由於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幾經轉手,加之幾任主人都沒有獼猴飼養經驗,“大聖”的身體狀況急轉直下,鼻子處流出白色液體,蜷縮在籠子裏不愛動,身體偶爾抽搐,2017年10月初,它被王某埋在了小區東南角的一顆松樹下。

事關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賣家盧某因涉嫌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被捕,辦案機關順藤摸瓜找到了購買獼猴的宋某、張某等7人,2020年4月,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將該案移送至濟陽區檢察院。在案件的審查起訴階段,濟陽區檢察院認為,這起案件不能僅作為普通刑事案件來處理,宋某、張某等人收購、出售國家二級野生動物獼猴的行為,造成了野生動物資源的減少,對物種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構成危害,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2020年7月,濟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年9月18日,經濟陽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濟陽區檢察院與被告人宋某、張某等7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等5人賠償因其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共計10000元;宋某、張某等7人就其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在全國主流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2020年10月19日,由濟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宋某、張某等7人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審宣判,宋某、張某等7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各被告人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相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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