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葉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關押已有90天。4月1日,他涉嫌的非法集結罪又被判罪成。
《星島日報》4月1日稱,該案共有9名被告,除黎智英外,還包括亂港頭目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何秀蘭、區諾軒及梁耀忠。他們涉嫌在2019年8月18日參與或組織所謂“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此前區諾軒與梁耀忠已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黎智英等7人則選擇不認罪受審。4月1日上午9時許,押解黎智英的囚車抵達法院,同案多名被告也陸續到達。李卓人在庭外聲稱不知道裁決結果會怎樣,但即使今日走得掉,仍有多場審訊需要面對。
針對辯方辯稱“警方當天沒有協助疏散人羣,眾被告是為了維持公眾秩序,才負起責任帶領民眾離開”,法官回應稱,當天新聞視頻顯示多名被告拉起巨型橫幅組成隊頭,後方逾千人跟隨着叫喊口號,卻不見呼籲他們從沿途地鐵站疏散,或協助他們安全離開,與所謂“流水式疏散”的説法矛盾,可見疏散只是幌子,實際上是一場有計劃的遊行。而且早在事發前兩天,警方就已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反對遊行,並被媒體廣泛報道;各被告顯然是自願及同意拉起橫幅組成遊行隊頭,若沒有他們牽頭,遊行不可能成事,因此他們是組織者,“即使有被告沿途沒叫喊口號或發言,也不代表他們不是組織者;由於他們一同行事,故應承擔相同罪責”。法官最終裁決7人兩項罪名罪成,案件押後至16日判刑。
法庭外,香港政研會成員及一些市民高喊“打倒漢奸,打倒賣國賊”“重判黎智英”等口號,批評黎禍國亂港,促請法庭重判以他為首的賣國賊入獄。頭條日報網提到,本案開審前,香港律政司原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大衞·佩裏帶領控方律師團隊,但有關委聘在英國法律界引起爭議,佩裏表示關注到有關爭議帶來的壓力,同時考慮到來港時強制檢疫的安排,認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該如期進行。律政司最終陣前易帥,改聘本地資深大律師餘若海領軍。
就在黎智英涉嫌非法集結罪審理之前,美國國務院發表所謂“2020年人權報告”,提及越來越多的香港泛民被拒保釋,如去年12月黎智英以涉嫌欺詐罪被捕及拒絕保釋,之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聲稱“相關法例損害本港人權,使司法獨立受到挑戰”。4月1日案件裁決後,台“總統府”稱對此“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台“行政院”還稱,黎智英等人被判罪名成立“情何以堪”。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批評説,美報告內容既主觀又偏頗,完全罔顧事實,黎智英本身有多案在身,拒絕其擔保外出是絕對公平公正的裁決,此事反映外國勢力仍在為其撐腰。香港理工大學學者陳偉強還批評報告沒有提及近期多名反對派保釋後棄保潛逃的問題,質疑報告忽視這個客觀事實。特區政府強調高度重視並堅定維護香港人權和各項自由,反對美報告抹黑香港國安法,其為了政治目的詆譭有關法例是“明顯的雙重標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評報告就香港事務胡攪蠻纏,大肆污衊國安法等中央涉港議程,抹黑港府依法施政和警方嚴正執法,明目張膽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中國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