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近期,餓了麼關聯公司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名稱侵權起訴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審判決書公開。餓了嗎公司被法院判處立即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與“餓了麼”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並賠償拉扎斯網絡科技公司1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2011年9月,拉扎斯網絡科技公司成立,並於2014年核准註冊第10709381號“餓了麼”文字商標、第12598587號“餓了麼網上訂餐及圖”組合商標,核定使用服務項目為第42類、43類,核定使用服務項目包括餐館預訂等。2016年,該公司又申請註冊了第12756386號、第14616627號、第16453951A號“餓了麼”文字商標。在此期間,餓了麼提供有關代言人、媒體報道以及與全國多地餐飲品牌合作協議等相關證據,證明“餓了麼”商標在全國範圍積累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016年12月23日,被告餓了嗎餐飲管理公司註冊成立,營業執照登記經營範圍包括餐飲管理、銷售工藝品、食用農產品等,自稱公司成立後未實際經營。2019年10月12日,通過天眼查查詢,被告法定代表人單立軍擔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業名稱中包含諸如“花旗”“渣打”“阿里雲”等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標識,單立軍對此未作出合理解釋,其當庭明確上述公司均未實際經營,且其並未實際出資。
拉扎斯網絡科技公司認為,餓了嗎餐飲管理公司將與“餓了麼”商標高度近似的“餓了嗎”作為字號進行企業名稱登記,具有攀附餓了麼商譽的主觀惡意,造成了相關公眾混淆,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名稱,賠償經濟損失39427元。
被告餓了嗎餐飲管理公司辯稱,其企業名稱系依法核准註冊,且註冊後並沒有實際經營。“餓了嗎”的“嗎”與“餓了麼”的“麼”讀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構成近似,故請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餓了麼”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並不與餐飲直接相關,但是餓了麼外賣訂餐平台與餐飲行業密切相關,在餐飲相關行業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被告餓了嗎餐飲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單立軍同時註冊了大量公司,其中不乏使用其他知名標識的情況,但其未就該行為作出合理解釋,且被告自述上述公司均未實際經營,其註冊行為具有明顯的攀附他人知名商標的意圖。被告將“餓了嗎”作為字號登記註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但未開展實際經營,沒有給原告造成實際損失,因此判令餓了嗎餐飲管理公司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名稱中不得含有與“餓了麼”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並賠償原告1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於2020年9月更名為餓不餓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後於同年11月更名為北京御膳房主食廚房有限公司。
新京報記者 郭鐵 圖片來源 天眼查截圖
編輯 李嚴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