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工網-工人日報】;
中工網北京3月9日電(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陳曉燕 王維硯 郝赫)“超時加班與體面勞動、舒心工作、全面發展不相符,與國家提倡的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也脱節。希望‘兩高’像重視治理欠薪一樣,重視解決超時加班問題。”今天上午,在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別討論“兩高”工作報告的小組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呂國泉的這番呼籲引發現場熱議。
呂國泉委員指出,目前,加班現象在某些行業甚至普遍制度化和嚴重超時化,涉及人羣廣泛,對勞動者身心健康不利,應當引起足夠關注。
多位委員也紛紛“聲討”超時加班現象。
“不同意長期加班加點。”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工會聯合會榮譽會長林淑儀説。她認為,長期加班加點,嚴重擠佔勞動者休息時間,使職工身體處於疲憊狀態,工作效率下降,也容易發生意外安全事故。特別是近些年新業態勞動者超時加班現象更嚴重,有些送餐員為了多接單長時間奔波在路上,導致一些交通事故。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王美華則指出,很多超時加班都是“隱形”的。比如,自從有了智能手機,有了工作微信羣,很多人的上下班時間界限就模糊了,有的企業要求員工24小時在微信羣裏待命,漏接電話或不及時回覆就算違規,甚至會遭到開除。
今年1月,在總工會界別委員微信羣裏,有委員轉發了幾個反映某互聯網公司員工超時加班、常年無休的視頻,引起一片譁然。不少委員表示:必須遏制這一現象,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
“我們並不是反對加班,工作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緊急的、突發性任務,比如去年疫情防控期間,大家為了防疫物資的生產加班加點,毫無怨言。但是這只是偶發現象,決不能形成常態。”王美華委員説。
林淑儀委員也持類似觀點。她同時指出,即使加班,也需要明確時限,加班總時長不能超過一定時間,另外,加班必須得到勞動者本人同意且給足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8小時工作制來之不易。如今社會進步了,應該對勞動者施以更加人性化的關愛,但現在社會上對工作和休息時間沒有合理分配的現象反而越來越多。作為工會界委員,我們要積極呼籲,倡導社會形成合理分配工作和休息時間的氛圍。”林淑儀委員感慨道。
“高質量發展是一場耐力賽。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不僅是這場比賽的推動力,也應是衡量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秉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關注和維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才是創造價值和利潤的正確路徑。”呂國泉委員的話得到多位委員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