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打英籍毒販引風波,犯人家屬:判20年刑期還不夠嗎

  “判20年刑期難道還不夠嗎”,在上週最後的上訴失敗後,因販毒被新加坡判刑入獄的英國華裔男子葉明源18日被鞭笞24下,葉明源的家人對此表示不能理解。事實上,英國方面此前曾多次為葉明源求情,並強烈譴責鞭刑“這一嚴酷的體罰”,但最終仍未能阻止新加坡方面“行刑”。對於犯人家屬、英國外交部等多方面的質疑,新加坡駐英國使館回應稱,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本國民眾的福祉”。

  英國《每日郵報》19日獨家報道稱,31歲的葉明源18日在其服刑的新加坡樟宜監獄接受鞭刑。他光着身子被綁在一個大木架上,被用一根長約1.22米的藤條鞭打屁股24下。他的姐姐艾莉西亞當天晚上表示,“我們很驚訝,明源從精神和肉體上都熬過了24下鞭笞帶來的痛苦。他知道自己犯了錯,應該受到懲罰。我們也知道不同國家的法律不同,應該遵守這些法律。但是,20年刑期還不夠嗎?”

  英國《都市報》20日稱,此次鞭刑引發了新加坡與英國的外交風波。18日晚,英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發聲明説,“英國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實施體罰,對新加坡鞭笞英國公民予以譴責”。對此,新加坡駐英國使館回應稱,他們在毒品犯罪方面採用最嚴格的執法和最嚴厲的處罰,是為了保護本國民眾的福祉,實現“在安全環境下生活以及養育後代的願望”。

  葉明源出生在倫敦,父親是新加坡華人。2007年,葉明源回到新加坡生活。2016年,葉明源因攜帶15克冰毒被捕,但後來獲准保釋。不久,他再次因持有和販賣大麻被捕。案件審理了兩年多,葉明源最終承認了法院12項指控中的4項。美國維斯新聞網19日報道説,新加坡法院本來打算判處葉明源死刑,但鑑於其攜帶的毒品沒有超過500克,最終判他20年監禁和24下鞭刑。

  對於判決結果,葉明源表示自己確實販賣毒品也吸毒,但不該判這麼重,“我不想待在這裏20年。而且,強姦未成年人的犯人才被鞭笞18下,而我卻要24下”。因為覺得判決不合理,在樟宜監獄服刑的葉明源一直在上訴,特別要求取消對自己的鞭刑。不過,葉明源最後的上訴在上週被駁回。

  根據英國法律,葉明源所攜帶的毒品量,可能被判處一年左右的監禁,但在新加坡這樣一個對毒品零容忍和低犯罪率的國家,他的罪行是嚴重的。其鞭刑次數也是最高的。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不論罪案的數量,犯人在一次判決中最多判鞭打24下。英國政府對如此判罰一直不滿。《每日郵報》19日稱,自葉明源被判刑以來,包括前外交大臣亨特和現外交大臣帕特爾均先後向新加坡政府求情,希望減輕對他的處罰,包括取消鞭刑。與此同時,人權組織譴責新加坡使用鞭刑,認為這違反《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但顯然這些聲音並未影響到新加坡方面的裁決。

  事實上,這並不是新加坡第一次因鞭刑引發外交風波。上世紀90年代,一名美國人在新加坡因肆意破壞交通指示牌,被判6下鞭笞並坐牢4個月。消息傳到美國,有美國民眾致信新加坡駐華盛頓使館要求改判,就連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也親自出面向時任新加坡總統王鼎昌求情。對此,王鼎昌回覆説,新加坡是司法獨立的國家,作為總統他也只能尊重司法的判決。

  實際上,鞭刑是新加坡廣泛運用的懲罰手段,有意思的是,這還是英國殖民時代的產物,一直沿用至今。據悉,新加坡每年大約有1000人受到鞭刑。目前,新加坡法律一共有超過40種不同的罪行都適用鞭刑,其中包括綁架、搶劫、非法吸食毒品、破壞公物、強姦以及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鞭刑對以下罪行是強制性的:強姦、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非法貸款以及簽證過期非法滯留超過90天。

  根據新加坡監獄條例,鞭刑總是伴隨監禁,不單獨判罰。此外,鞭笞適用於男性犯人,介於16至50歲,並且由醫療官員證實身體狀況合適後才可以被執行。鞭刑用的鞭子是由藤製成,因此俗稱藤條。法律對藤鞭的尺寸與大小有詳細規定:用於成年男性的藤鞭長度大約是1.2米,直徑不超過1.27釐米。行刑前,藤鞭前1/3的部分浸在水中,使它更加柔韌和具有彈性,不會在傷口留下刺。

  鞭刑的行刑地點是監獄裏一間特別指定的鞭刑室。按照監獄慣例,犯人全裸受刑,脱光全身衣服後走到木製“A”字形行刑架前,面向行刑架站立,彎身俯在行刑架前面的靠墊上,腳踝被結實的皮條固定在行刑架底座,全身從胯部彎曲,屁股翹起,以彎腰將近90度的姿勢等待受刑。行刑部位是犯人裸露的屁股,因為屁股脂肪多,打一頓不會造成很大的傷害。此外,鞭刑必須一次全部執行,不能分期。如果鞭刑數量很大,幾名行刑官會輪流鞭打犯人,以確保鞭打的效果從始至終保持一樣。鞭刑完畢後,醫護人員會及時處理傷口。

  美國維斯新聞網19日報道稱,新加坡政府否認鞭刑是殘忍和不人道的,支持鞭刑作為一種有效的遏制犯罪的方式。根據新加坡內政部2018年的一項調查,公眾仍然高度支持對毒品犯罪分子實施鞭刑,80.1%的人認為鞭刑是適當的懲罰。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964 字。

轉載請註明: 新加坡鞭打英籍毒販引風波,犯人家屬:判20年刑期還不夠嗎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