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恆福,男,1965年8月出生,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副處長,浙江省委組織部機關人事處處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處長,浙江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20年4月,浙江省紀委監委對朱恆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朱恆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0年9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台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朱恆福涉嫌受賄罪向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4月7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朱恆福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70萬元;對其受賄贓款及孳息合計1443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忘記母親教誨,當處長後內心日漸膨脹
“我出身貧寒,小時候全家人的奮鬥目標就是供我好好讀書、考上大學。那時我心無旁騖,一心讀書,也一直記得母親‘要做正直、對社會有用的人’的教誨。”朱恆福告訴辦案人員,從小他便深知“知識改變命運”的道理,一直嚴格要求自己,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大學,並順利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工作後,他能幹又敬業,成家不久便離開妻兒去基層服務,“當時我一心只想着工作,兒子從出生起就沒見過我幾次,我缺失了他的成長,很對不起他”。
1997年,正值省裏換屆考察,由於朱恆福工作積極出色,考察組發現了他,把他調到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在組織的培養下,朱恆福一步步成長為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成為父母的驕傲、家鄉的驕傲。
然而,隨着職務的提升,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朱恆福漸漸把母親的教誨拋諸腦後,也忘記了其“為民服務,回報社會”的初心。
“幹部三處平時接觸的大多數是廳局長和企業、高校的領導,原來我對這些領導都很敬仰,但從事幹部工作以後,發現這些領導對自己都很客氣,時間長了,就開始自我膨脹,特別是當了處長以後,我甚至覺得能和他們比肩了。”在他人的吹捧恭維下,朱恆福不由得有些飄飄然。
2013年,朱恆福被調到省國資委,分管省屬企業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之後,他經常代表組織參加各種會議,給下級組織和領導幹部提要求。“許多企業的幹部職工都把我看成是組織的代表,把我當成他們最信賴的人,我愈發膨脹,膽子也慢慢大了起來。”朱恆福自我剖析道。
隨着工作崗位調動,朱恆福的社交圈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平時交往的大多數是國企老總和民企老闆,看着國企老總們的高薪工資以及民企老闆們動輒身價上億,朱恆福的心理產生了不平衡。
“我在省國資委乾的活並不比企業老總的少,但物質待遇卻明顯差了一大截。”朋友聚會時,朱恆福常把這些抱怨掛在嘴邊。
朱恆福的不滿情緒,給了身邊伺機而動的人可乘之機。
2015年上半年,朱恆福向相識多年的臨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透露想炒股賺點錢的意願。收到“提示”的何某心領神會。很快,在朱恆福未出資的情況下,何某以炒股獲利的名義將100萬元轉入朱恆福外甥女婿方某某的銀行賬户,朱恆福予以收受。
“以‘放在我這裏備用’為由收受他人錢財和收受沒有出過資的炒股紅利其實就是受賄,我自欺欺人,找了很多借口自我麻痹。”朱恆福坦言,這些違紀違法行為根源在於他思想滑坡,沒有繃緊紀律規矩這根弦,當遇到重大利益誘惑的時候,就喪失了黨性,失去了原則,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開,就難以關上。貪慾膨脹的朱恆福不知止不收斂,在黨的十八大後仍頂風違紀。審查調查發現,2009年至2019年,朱恆福利用擔任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處長和省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低價購股、由他人支付購股款、直接收受現金等方式,收受何某浙江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某等8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88萬餘元。
供養兩個“家庭”,入不敷出只能瘋狂撈錢
“任某離過婚,她帶着兩個孩子和年邁的父母在外租房過日子,還揹着幾百萬元的債務,日子過得很艱辛。我很同情她,總想為她改善經濟條件,分擔生活困難。”朱恆福坦言。2016年,朱恆福認識了杭州某投資管理企業合夥人任某,並被她吸引。看着經濟困難的任某,他產生了強烈的保護欲,甚至起了離婚和她一起過日子的念頭。
由於長期不着家,朱恆福對兒子有着很深的愧疚之情,並試圖給他更多的物質支持作為補償。
出於對金錢強烈的渴望,朱恆福不斷以身試法。他一邊和特定關係人共謀受賄,一邊利用職權為兒子鋪路。
2015年上半年,老闆盧某所在公司進行股改並增資擴股,盧某找到朱恆福,提議讓他以公司內部職工價格購買股份。朱恆福便與他的“好友”何某商定,由何某墊資併為朱恆福代持200萬股股份。
“膨脹的貪慾把我越套越緊,為了養好兩個家,我一步一步讓自己滑向泥沼深處。”2016年,朱恆福再次以內部員工價購買200萬股股份,總價324萬元,由盧某代持。
2019年上半年,任某的一位朋友託她找朱恆福幫忙,為一個設備招投標項目向省某投資集團的領導打招呼,在朱恆福的“幫助”下,項目成功中標。不久後,任某的朋友以中介費的名義給了她100萬元,任某欣然收下。
“我覺得她是體制外的人,項目中標後拿個中介費應該沒問題,便同意她收了錢。”朱恆福説。
在為任某謀利益的同時,為了維繫與兒子之間的父子情,朱恆福也開始為兒子“謀出路”。
2016年下半年,浙江某保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告訴朱恆福,等他兒子留學回國後可以直接去姚某公司上班,年薪四五十萬元。“我覺得太顯眼,就拒絕了。”朱恆福坦言,“但我也有意無意向姚某透露希望他能多多留意,幫一幫我兒子,姚某也一直記着。”
2016年底,姚某告訴朱恆福,“公司有個股東要轉讓50萬元股份,我可以安排轉讓給你兒子,也給他一份保障。”朱恆福覺得自己虧欠兒子太多,應該幫他賺點錢,讓他生活過得更好,就順水推舟讓兒子入了股。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行為多麼荒唐,我作為一名領導幹部,不敬法、不守法,為了自己的私心和貪慾去以身試法,真是膽大妄為,愚蠢至極。”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和“圍獵”,朱恆福最終敗下陣來,在留置期間,他懊悔不已。
以身試法後,方知自己不過是錢財的“保管箱”
被留置後,朱恆福最念念不忘的就是他的家人。“兒子已經成家立業,兒媳婦才剛有了身孕。老母親儘管住在農村,但鄉里鄉親都很尊重她,誇她養育了一個好兒子,她也十分自豪。現在我進去了,不知道他們怎麼想,未來怎麼過。”
“我不願意放棄現在擁有的生活,出於對家人的留戀,我心存僥倖,逃避組織審查調查,一步錯,步步錯。”朱恆福説。
2019年11月,何某被留置後,朱恆福沒有第一時間向組織坦白交代,他覺得何某是因為他自己公司的事被留置,應該不會牽涉到他。
之後,朱恆福的幾個朋友相繼被查,他內心忐忑,坐立不安,但仍心存僥倖,先後與多人進行串供,轉移股份代持協議等證據,偽造借款協議等材料,並將收受的部分錢款予以退還,企圖掩蓋與上述人員之間的不正當經濟往來。
2019年12月,朱恆福編造了其與何某、盧某之間經濟往來問題的虛假説明,並提交給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
“我自欺欺人地編造了一些理由,企圖掩蓋事實真相矇混過關,我對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沒有足夠的認識,以致鑄成大錯,後悔莫及。”思想認識的嚴重錯位,僥倖心理作祟,讓朱恆福錯過了找組織自首的最佳時機。直至接受審查調查,他才明白自己不過是違法所得的“保管箱”“搬運工”,只要涉及貪腐、以權謀私,終難逃紀法懲處。
留置期間,朱恆福經常想起自己的母親。“每次回老家看母親,她總是和我説,當官就要當個清官。我以前總覺得她嘮叨,現在想,母親清苦一輩子,卻能把道理想得那麼明白,而我卻執迷不悟,想着升官又發財,以致走到今日這個結局。”想起已經85歲高齡的母親,想起支離破碎的家庭,朱恆福百感交集,泣不成聲。
“這段時間,我每天晚上都失眠,偶爾閉一會眼,一睜開眼睛,恍如隔世。一想到自己就要成為階下囚,我真是悔恨交加,傷心欲絕。”朱恆福痛心疾首。
朱恆福懺悔錄(節選)
我出生在農村,父母是純樸善良的農民,家裏姐弟四人,我排行老四,上面有三個姐姐。小時候家境十分貧寒,為培養我讀書,大姐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下地幹農活,二姐從小上山砍柴賣錢沒讀過一天書,三姐因家裏沒錢看病早早夭折了,全家唯一的指望就是讓我好好讀書,長大有出息。我也還算爭氣,不僅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大學,讀完了研究生,還在組織的培養下,成長為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
但隨着崗位的變化、職務的提升,手上權力越來越大,我卻逐漸忘記了初心,理想信念開始動搖,最後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
這些年,我的社交圈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旁人已有所察覺,但我自己深陷其中,沒有絲毫的警覺。平時我交往的大多數是國企老總和民企老闆,還有社會上形形色色有求於自己的人。想着自己在省國資委乾的活和企業一樣,但物質待遇卻明顯差了一截,我的心態慢慢開始不平衡,有時朋友聚會時也會説些牢騷怪話。思想出了問題,行動就有了偏差,就會被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圍獵。
之前,省屬某銀行原副行長説要幫我理財,利潤很可觀。於是我籌集了480萬元委託他理財,但後來碰到了股災,眼看我籌來的部分錢還款期限快到了,如果從賬户裏取錢還款,理財就落空了。他知道後,就打了300萬元給我作為補償。為了逃避監督,我就叫他直接打到了收款人的賬户上。
由於千方百計地逃避監督,我的幾次違紀違法均未被發現,這也助長了我的僥倖心理。在我的利益關係人被留置以後,我本應第一時間向組織坦白交代,但我卻心存僥倖,自欺欺人地編造了一些理由,企圖掩蓋事實真相矇混過關,我對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沒有足夠的認識,以致鑄成大錯,後悔莫及。
在組織審查調查期間,我又認真看了我的兩次入黨志願書,一次是1985年在大學期間寫的,另一次是1993年參加工作後寫的。這是我入黨後第一次重新看到自己的入黨志願書,在這兩份入黨志願書的字裏行間,我看到了一個積極上進的青年,看到了當時我對黨的那份熱愛,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那種嚮往,對入黨後跟黨一輩子的決心。看着看着,我流淚了,它讓我臉紅,讓我汗顏。我丟失了初心,我離我自己當時的追求越走越遠,我成了曾經我最憎惡的人。
這些年,我不僅違背了初心誓言,還為了滿足個人不斷膨脹的私心和貪慾,犯下了一系列嚴重的錯誤,給黨的形象抹了黑,給組織抹了黑,在幹部羣眾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想想做了大半輩子黨建工作的自己卻要被開除出黨,長期從事組織工作的自己卻要被清除出組織,那種害怕,那種絕望,錐心刺骨,我萬分懊悔。
(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