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姜慧梓)11月25日,國家税務總局北京市税務局發佈消息,根據有關方面線索和税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WU YI FAN)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偷逃税問題開展了税務檢查。由於吳亦凡(WU YI FAN)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涉及多家境內外關聯企業,案情較為複雜,北京市税務部門會同相關税務機關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目前案情已經查清。
經查,吳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税款0.84億元。
北京市税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WU YI FAN)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00億元。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税款的部分處4倍罰款計3.45億元;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處5倍罰款計0.42億元。日前,北京市税務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吳亦凡(WU YI FAN)送達税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北京市税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税務部門將持續做好文娛領域税收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税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我國税收主權,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税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環境。
今天(11月25日)早些時候,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