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國家繼續做好清理規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要求,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公佈了更新調整後的北京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目錄”)。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與2019年目錄相比,新版目錄主要進行了兩處調整。首先,不再保留“住房物業管理費”項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對這一《條例》中已明確放開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項目,目錄中不再保留。另外,今年1月1日起,北京實施了核定後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此次目錄更新了“車輛通行費”(經營性公路通行費)項目的收費文件等相關表述。
據悉,此次調整後的目錄,北京市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一級項目由8項縮減為7項,分別為:車輛通行費、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收費管理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鑑定服務收費、危險廢物處置費。(記者 林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