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廢水委託外單位處理 現自建污水處理設施 其他內容不變 是否要重新做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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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廢水委託外單位處理 現自建污水處理設施 其他內容不變 是否要重新做環評?

北極星水處理網訊:有單位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諮詢“原來廢水委託外單位處理,現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他內容不變,是否要重新做環評?”,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回覆稱,結合所諮詢內容,如甲醫院排放廢水量、排放標準未發生變化,可豁免環評手續辦理。

詳情如下:

主題:原來廢水委託外單位處理,現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他內容不變,是否要重新做環評?

內容:

甲醫院已編制了環評報告表並取得環評批覆,報告及批覆中,甲醫院的廢水委託隔壁乙醫院一起處理後排入市政管道,再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染物總量記入污水處理廠。現甲醫院自建廢水處理設施,將本單位的排放的廢水處理後設置獨立排放口排入市政管道,再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除此之外,項目其他建設內容不變,該項目是否需另做環評?

答覆內容:

您好。結合所諮詢內容,如甲醫院排放廢水量、排放標準未發生變化,可豁免環評手續辦理。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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