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地強調不以“時空伴隨”判定密接,專家稱概念模糊應慎用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綜合

11月30日,深圳及廣州等地出台防控優化措施,強調“不以時空伴隨作為判定密接”。

根據《第九版新冠防控方案》,時空伴隨者歸入涉疫場所的暴露人員,對於時空伴隨者採取三天兩檢、沒有居家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的要求。

近期多地以“時空伴隨作為密接判定”的情況並不少見,尤其是在集中核酸檢測時,“時空伴隨者”很容易被判定為密接。

本月,某地市民向第一財經記者反映,他在抵達華東某地省會城市機場時進行落地檢時被判定為“密接”,並被強行要求“5+3”集中隔離。當地給出的理由是:在機場“中高風險通道”與陽性感染者同時段進行核酸採樣。

同樣是近日,某生物醫藥公司高管張某向第一財經記者反映,在長三角某市高速公路出口進行落地核酸檢測時也被判為“密接”,原因是在該檢測點發現陽性感染人員。“當地防疫指揮部通知我們4人必須前往集中隔離點。”張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當我們要求獲悉詳情時,當地防疫部門以’機密信息’為由拒絕告知我們,也拒絕向我們提供錄像等證據。”

後來,張某等人以“判定密接理由不充分”為由提起申訴,最終才獲得提前一天解除隔離。“後來當地疾控中心告訴我們,在隔離人員名單中並沒有我們幾人的名字,整個事件讓我們感到防疫隨意擴大,數據不公開透明,事件處理官僚作風,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張某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第一財經記者在網上搜索“時空伴隨者”關鍵詞,各地類似的“冤案”五花八門,還有一些地方將“時空伴隨者”隨意賦予“黃碼”,並要求至“黃碼”指定核酸檢測點進行檢測。

一位被賦“黃碼”的當地居民在微博上反映,他先是被無理由“時空伴隨了”,要求五天五檢碼才能由黃轉綠,在核酸檢測時,他後又在“黃碼檢測點”被無理由判定為“密接”,要求拉出去集中隔離。“難道是我要去黃碼點做核酸的嗎?”這位網友寫道。

對於“時空伴隨者”的定義一直是比較模糊的。該名詞於去年11月首次出現,根據某地疾控中心定義,在户外開放空間,同一基站一定距離範圍內有過規定時長(例如10分鐘以上)軌跡碰撞的電話號碼,定義為可能暴露的時空伴隨。

各地對於時空伴隨者的管理方法也不盡相同,長沙、成都、嘉峪關等地曾對時空伴隨者發佈過專門的管理措施。例如長沙是7天3檢賦“黃碼”;成都是3天2檢,陰性結果出來前居家。

就在上個月,湖南省政府門户網站還公開寫道:“時空伴隨者根據相關防疫規定,要進行賦紅碼或者黃碼,當該人員被賦了紅碼或者黃碼後,要及時向所在社區或疾控中心報備,經流調後再進行解碼。”

直到本月11日,二十條優化措施出台後,中疾控專家再次明確,“時空伴隨者”實行3天2檢進行排查管理即可,沒有隔離要求。

不過,各地對於“時空伴隨者”防疫“層層加碼”的現象仍然不斷。11月16日,某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尋找陽性感染者軌跡交集人員的通告稱:“與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時空交集的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備,做好居家三天健康監測,3天2檢。”

相較於“密接”,“時空伴隨者”的空間範圍進一步擴大,可能涉及到更多人。而把“時空伴隨者”提級為“密接”進行集中隔離管控的做法,更是引來巨大的爭議。

“時空伴隨者的概念非常模糊,應該慎用,對於防疫沒有任何積極作用,只會擴大管控範圍,層層加碼。”一位衞生法學相關領域專家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事實上,某些地方的行政操作和防疫管理措施已經公開與國家現有法規相牴觸了。”

上述人士表示,“密接”的判定應該非常謹慎,應堅決杜絕隨意擴大“密接”範圍的情況發生,以避免產生次生危機,對公民的利益和權利造成無端傷害。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