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4日)舉行的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我們高度重視和關心關懷台灣同胞的衞生健康福祉。對在大陸居住台灣同胞的疫苗接種,按屬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則,與其所在地區大陸居民執行相同政策和規範,即:在知情、同意、自願的前提下,憑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大陸醫保參保憑證,在居住地登記接種疫苗。
無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大陸醫保參保憑證的台胞,由其向居住地縣級以上台辦提出申請,並由縣級以上台辦組織到指定接種單位進行統一接種;在大陸各級各類學校的台灣師生疫苗接種工作,納入當地疫苗接種工作統一安排,與所在學校大陸師生一視同仁,同等對待;在適用人羣費用承擔、異常反應救治與補償等方面,與所在地大陸居民執行一致要求和標準。(總枱央視記者 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