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敏:美國系列“制華法案”有何實際影響

如何確保在未來技術和工業領域的世界領導地位,這被美國視為對其經濟繁榮和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問題。拜登政府上台以來一系列緊鑼密鼓的立法舉措,昭示着科技競爭必將成為美國對華戰略競爭的重中之重。

美國參議院將最早於美東時間8日投票表決“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以下簡稱“法案”)。這項被貼上“必須通過”標籤的法案,高達2500億美元,它以“無盡邊疆法案”為母本,將“2021戰略競爭法案”“2021應對中國挑戰法案”等相關立法作為修正案加入其中。它在進入院會程序後,兩黨議員曾紛紛夾帶私貨,塞入611項各種修正案內容,最終拼湊成一份長達1420頁(5月28日數據)的綜合法案。它涵蓋遏制中國和科技競爭、國際聯盟外交事務、航天、芯片和5G無線、購買“美國製造”、網絡安全和人工智能、無人機、醫學研究等諸多議題。

同時,美國眾議院也提速推進着自家的“確保美國全球領導地位與接觸法案”,簡稱

“鷹法”。雖然最終以哪個版本為主導尚未可知,以及表述上還有待繼續磋商、合併和揚棄,但這些卻是美國曆史上罕見的針對某一特定國家的一攬子法案,是一種美國式“舉國體制”的戰略演練,體現出強烈的技術民族主義和技術安全化傾向,預示着美國正通過系統性立法的方式開啓“制華時代”。

“法案”中,影響最大的就是美國政府心心念念旨在提高產業科研投資、確保美國科技領域絕對優勢、強調長遠佈局和國家競爭意味濃厚的“無盡邊疆法案”。The Endless Frontier被很多人稱為“無盡前沿”,然而“無盡邊疆法案”強調的是基礎科學研究和麪向長遠,而不是僅僅瞄準前沿。溯本清源有助於矯正文化程式參照系,把握正確內涵。

“中國”一詞在“無盡邊疆法案”中出現多次,也是各級標題中唯一提及的外國國家名稱。例如,要求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

“為聯邦科學機構制定關於外國政府人才招聘計劃的統一政策準則”;禁止任何參與由中國資助的人才計劃的美國科學家獲得聯邦資助;涉及中國、俄羅斯、朝鮮或伊朗資助項目的研究人員,都將被明令禁止擔任聯邦新研究項目的主要研究員,甚至被禁止參與同事的項目,或從任何聯邦項目中受益。換言之,與中國等國家的研究項目有關係的研究人員,將被嚴格排斥在美國科研項目之外。

“其他事項”部分的“教育與醫學研究競爭力和安全性”則要求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的校外研究人員披露參與外國人才計劃的情況;要求美國衞生與公眾服務部部長與國家安全顧問、中央情報局局長、聯邦調查局局長制定戰略,應對生物醫學研究中的國家安全威脅,包括外國人才計劃,並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修訂“1965年高等教育法”,要求高校報告收到外國捐贈合同的門檻從現行法律規定的25萬美元降至5萬美元;並有效識別通過教職員工收集潛在信息的間諜活動。

我們需辯證看待中美科研交流因“法案”的出台可能面臨的多重阻遏。中國不宜過度解讀高調出台的“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或將之視為純粹的對立或挑釁,而應實事求是地對其內容和意圖進行客觀判斷。從科研交流的角度看,“法案”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護美國科研及商業機密、防止泄露,力爭贏得對華科技競爭。

不利的地方在於,“法案”體現了美國謀求科技霸權並對中國進行科技遏制的戰略定位。中國以前依靠科研國際合作和海外引才推動國內科技創新實質性提高的階段再難重現,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外部環境將變得更加嚴峻。美國還將加強全球科技人才的吸引和爭奪,無疑將增大中國技術進步的阻力。而且,“法案”一旦通過系統化立法模式固定下來,必然難撼其不利影響的長期性和複雜性。

有利的一面是,通過明確的立法,兩國科研人員或可免受與陰謀論、意識形態、種族主義交織的政治指控,避免美司法部的“中國行動計劃”在學術界造成的寒蟬效應,以及其給正常國際科學交流帶來的障礙。完備規範的法律出台,可能推動兩國展開更具實力的科研創新,特別是促使中國調動國內一切資源進行獨立性研發,推動科研合作更加高效而透明化。

第二,我國宜保持戰略定力,持續加大科研投入。科技研發是一個相對中長期的過程,拜登政府上台後一系列大手筆燒錢的法案都被認為是在花錢買時間,而時間在中國這一邊。過去幾十年,中國超大規模的製造生產和消費市場,為科技發展提供內生升級的環境。一方面,種類齊全的製造業企業相互競爭,不斷提出技術升級的訴求;另一方面,巨大的消費市場又會攤薄解決技術更新迭代的成本。隨着中美經濟差距逐漸減小,中國在科技研發上的投入超越美國是觸手可及的。科研投入不是軍備競賽,是國家最有遠見和價值的長期投資。這些中長期變量都決定中國科技發展壯大的趨勢不會發生根本改變。

第三,發揮優勢互補,積極推進科研國際合作和全球化。中國相對於美國的優勢因素包括豐富的人力資源、大量的華裔科學家、學術精英文化,以及願意投資打造科技強國和創新高地的強有力政府。基於這些優勢,中國在擴展成熟的研究領域這類依賴於物質和人力資源的研究方向上可能做得更好。因此,需要站位更高地充分認識中國和美國不同的科研優勢,在優勢互補的基礎上進行國際交流與合作。(作者是國際關係學院知識產權與科技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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