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父母着急是正常的,但不要失去理智,生病就要到正規醫院治療,不要輕信偏方、小廣告,那隻會讓事情更糟糕,甚至會搭上孩子的性命!
出生僅10個月的嬰兒因腹瀉住院,期間嬰兒父親張某與妻子聽聞有個老人張某菊可以用推拿的方法治療腹瀉,立馬就帶着正在醫院治療的孩子前去。但對方稱必須先喂藥再推拿,誰知孩子吃下藥後發生呼吸困難、乾嘔等症狀,最終不治身亡。
近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某菊有期徒刑3年,並對張某夫婦賠償誤工費8000元,交通費2000元,喪葬費39158元,共計人民幣49158元。
2019年1月2日,張某夫妻10個月大的小兒子因咳嗽、腹瀉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急性支氣管炎、急性胃腸炎伴輕度脱水、低鉀血癥。
同年1月4日8時許,張某夫妻在病房裏聽聞有個老人叫張某菊可以用按摩的方法治療腹瀉後,將正在住院的小兒子帶至了張某菊的住處。
“到了她家後發現她是個盲人。”張某在供述中説。張某菊説可以通過推拿的方法進行治療,但必須先吃藥再推拿。
張某夫妻表示同意後,就見張某菊用手將一粒黃連素片送入孩子口中,導致孩子出現呼吸困難、乾嘔等症狀。
“孩子吃藥後不能正常呼吸,她就讓我拿水給孩子喝,第一口還能喝下去,第二口就喝不下去了,隨後孩子嘴唇發紫,臉色發黃。”張某説,看着孩子情況不對勁,就立馬抱着孩子趕到醫院搶救。
不幸的是,孩子因搶救無效死亡。張某立馬報警。
經鑑定,孩子死亡原因為喉部異物填塞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張某菊於2019年1月7日經傳喚到案。同時查明,張某菊系盲人,現年72週歲,平時以給孩子按摩為業。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菊作為成年人,應能預見到給10個月嬰兒吞食整粒藥片會造成危險,其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給被害人餵食藥物,致被害人喉部異物填塞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此外,張某菊系盲人犯罪,可對其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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