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兒童判死刑事實真相曝光!販賣兒童判死刑是真的嗎?販賣兒童判死刑你怎麼看?昨天(6月17日),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一條消息刷屏:“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 !”在無數網友動動手指、方便快捷地做出一次“承諾”後,冷靜的聲音隨後而來:除了支持與反對者,更有網友指出這是一場互聯網營銷。
販賣兒童判死刑事實真相曝光
反對與支持者各有説法
法學博士姜曉妍女士不支持表示,首先,死刑對犯罪的震攝力非常有限,故意殺人罪的首選是死刑,可現實是故意殺人的犯罪無法禁止;其次,如果判人販一律死刑,那人販子就會成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中國人都知道,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把人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險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難;最後,我學程序法的,在心裏對犯罪嫌疑人有一種無罪推定情結,不管多麼罪大惡極的嫌疑人都要給予辯護的機會,而不能一律判死。
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表示,對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應當判處死刑,否則不足以震懾此類犯罪。就此話題,陳士渠在接受《廣州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拐賣兒童罪的起刑點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並不是説當前我國對人販子的處罰不夠嚴厲,實際上,這些年國家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一直都是從重處罰。自己提出這個建議的初衷就是,今後在處罰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時應多使用死刑。
而現行的《刑法》就是這樣規定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某網站做出的調查,截至18日0時,近80%的被調查者贊成一律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