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税率地方自決 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房地產税率地方自決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房地產税改革路徑日漸明晰。《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房地產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內部徵求意見並不斷完善中。據悉,房地產税主體税種或由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合併,具體税率可能將由地方在中央確定的税率區間內自行決定。

房地產税率地方自決 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房地產税率地方自決 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2014年中央決算報告時表示,今年將配合做好房地產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據悉,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佔用税、契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建築安裝營業税及附徵城建税、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環節,賣方銷售需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税及附徵的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税、企業所得税或個人所得税。目前,個人買賣房屋暫時免徵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有業內人士指出,現行房地產税費內容繁複。對於調控而言,以交易環節調整税收為重,短期內能產生一定效果。但從建立長效機制來看,税收政策調整頻繁,出台較為倉促,應急色彩濃厚,缺乏頂層設計。此外,還存在制度建設滯後、保有環節改革進展緩慢等問題。

  “現階段保有環節幾乎沒有税收,歷次調控均以交易環節税收為主,促進住房資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夠明顯。”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81 字。

轉載請註明: 房地產税率地方自決 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