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將300萬房產留給水果攤主,親屬質疑,攤主、公證處回應

老人將300萬房產留給水果攤主,親屬質疑,攤主、公證處回應

作者:李秋瑩 徐明睿

近日,上海一名88歲獨居老人將300萬元房產送給毫無血緣關係的水果攤主,併為此辦理了“意定監護”。

“為何要這樣做?”老人的行為引發網友熱議。

24日,老人的親屬面對鏡頭提出質疑;25日,水果攤攤主正式出面回應;今日,普陀區公證處回應相關情況。

老人將300萬房產留給水果攤主,親屬質疑,攤主、公證處回應

老人居住小區 中新社 徐明睿攝

據此前報道,老人和攤主幾年前就認識,沒事老人就到水果攤和這位攤主聊天。老人的老伴已經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獨生子猝死,兒子後事是由水果攤攤主小遊陪伴料理,自家親戚無人到場。

真正拉近關係的是老人的一次生病,據報道,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是小遊發現並送醫。由於老人無親戚照護,小遊便早上進完貨再去醫院照顧老人。此後,老人便邀請小遊夫婦及其3個孩子住進自己的房子,組建成一個特殊家庭。

家屬:網上報道不符合實際情況

新聞鋪天蓋地,為何家屬遲遲沒有回應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11月24日,中新網記者輾轉聯繫到老人的姐妹及侄子侄女。

面對鏡頭,老人家屬們表示,他們也是看新聞才得知老人贈房一事。

老人的外甥女吳女士稱,網上的報道並不符合他們的家庭關係。

對於三年前老人的那次生病住院,吳女士給出了和此前報道完全不一樣的説法,“三年前舅舅生病,是由我們把他送到醫院並每日照料。”

老人將300萬房產留給水果攤主,親屬質疑,攤主、公證處回應

家屬展示照顧老人視頻 中新社 徐明睿攝

吳女士介紹,當時醫院診斷老人有阿爾茲海默症,出院時,小遊在家屬之前接走老人,“事後再去,進他家門的時候就被他罵出來,他表示不要我們,不要我們的介入,不要我們對他進行照顧。”

而為何老人兒子後事親戚們都沒來,老人妹妹王女士解釋,“當時他讓我們回去,説自己一切都安排好了,他堅決得很,我們也只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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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們展示老人當時的病例 中新社 徐明睿攝

家屬們介紹,三年來,他們對於老人將名下財產、金銀飾等陸續交給信任的小遊一事都知情,但想到只要老人晚年有人照料,他們也不會過多幹預。但得知老人贈房,他們擔心這並非完全出自老人本意。“我們現在擔心,當舅舅做了這樣的一份“意定監護”的時候,是不是真能夠讓他享受到他應有的一些權利?”

居委會:老人的確神志不清

老人所在社區居委會主任沈女士告訴記者,老人因年事已高,神志已有些糊塗,加之較為固執,居委會曾想為其安排長護險居家護理,也被其拒絕。

老人上週還在小區裏迷路,當時老人大小便失禁,且沒有穿褲子。“上週我正好值班,有居民打電話過來説老先生在外面褲子也沒穿,然後找不到回家的路,然後我就過去了,正好小遊也過來,後來我們一起把他送回家了。” 沈女士同時表示,為老人辦理“意定監護”的普陀區公證處在公證前並未前往居委會了解情況。

此外,早在三年前,老人就曾打算辦理公證,將房產送給水果攤主,並委託了寶山區公證處,但公證處在實地調查後,並未替老人辦理。

攤主小遊:會繼續履行贍養義務

11月25日晚,記者和老人親屬一起見到了王老伯以及照顧他的小遊,面對忽然到訪的親人,老伯有些意外,言談間依稀能認出親人,但説話邏輯已有些混亂。老人稱自己的房子被贈予垃圾站,並稱房子由垃圾站工作人員負責處置。

老人衣着整潔 中新社 徐明睿攝

記者同時注意到,房間收拾得較整齊,衣褥也很乾淨。同住的小遊證實,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後,被診斷出了阿爾茨海默症。“前一段時間,老先生神志還是清楚的,這幾個月,特別是這幾周,他確實有些糊塗。”

記者瞭解到,因老人年事已高,上廁所也需要有人照料。

老人將300萬房產留給水果攤主,親屬質疑,攤主、公證處回應

老人衣着整潔 被褥也很乾淨中新社 徐明睿攝

小遊對記者説,自己贍養了王老伯10年,獲得老人贈予的房子心安理得。他向記者出示了除了“意定監護”公證材料外的另一份關鍵材料——“遺贈扶養協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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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遊出示的遺贈撫養協議 中新社 徐明睿攝

遺贈扶養協議是以立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訂立人將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對於受益人履行贍養義務有嚴格的義務要求,遺囑訂立人可在受益人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前提下,取消財產贈予。從這個角度來説,也是對王老伯晚年生活的一種保障。

小遊表示,自己從始至終照顧老人,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贈予。自己會繼續履行贍養義務,也不會排斥老人親屬前來探望。

公證處:當事人提交材料時神志清晰

普陀公證處辦公室工作人員周賢春接受採訪時表示:從當事人在辦理公證時的談話情況和提交給公證處的的病例等材料不能反映出當事人的行為能力出現問題。在公證辦理過程中,公證員和居委會進行了電話聯繫,詢問了老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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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區公證處接受採訪 中新社 李秋瑩攝

周賢春同時指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公證機構會在完成複查後,作出複查處理決定。對於老人親屬提出的異議,建議他們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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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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