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