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東網”剛剛消息稱,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雙手戴手銬已被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黎智英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東網”稱,被控欺詐罪的黎智英,今(3日)早由警方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要求他無須答辯,押後3個月作進一步調查。法官蘇惠德宣佈,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審,黎智英不準保釋,須還押監房看管。
黎智英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報道稱,黎智英被押解至荔枝角收押所羈留,這將是他首度進入懲教院所,如之後申請保釋外出再被拒,他將很有可能在收押所內過聖誕節及農曆新年。
根據羈留程序,黎智英需要先經過一系列檢查,例如頭髮及經過X光機直腸檢查機,以“電子通櫃”方式確保沒有攜帶違禁品進入懲教院所。其後再到指模房打手指模及登記,並會被接見看看有沒有要求投訴,並將私人物品交出,之後會進行基本醫護身體檢查,例如交代病歷和檢查身體狀況,最後才會安排進入囚室。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有關人士須先隔離14日,才可與其他羈留人士一同住在大型囚室。
報道提及,另外,押後犯(未定罪人士)雖可選擇吃“私家飯”,但由於判刑後已過了點餐時間,所以黎智英今日須吃“皇家飯”,即院所提供的在囚人士膳食。
黎智英(港媒資料圖)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亂港分子、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日(12月2日)與集團2名高管再次被捕,被控欺詐罪,今早(3日)出庭應訊。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4月16日再訊,並拒絕黎智英保釋。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黎智英與2名高管今早被警車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暫時無須答辯。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4月16日,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涉案公司的銀行賬户和交易記錄。控方同時指出,案件性質嚴重,有理由相信3人有潛逃風險,反對3人保釋。
裁判官蘇惠德稱,黎智英有棄保潛逃及重犯風險,拒絕他保釋,下令還押監房看管;其餘兩被告則准予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仍可向高等法院再作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