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對法修訂:建立信息網絡直報制度 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12月2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亦君)今天下午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突發事件應對法進行修訂,提請會議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對現行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名稱、體例結構及條文順序等進行了調整,進一步完善了管理體制、應急保障制度等方面內容。
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在作修訂説明時表示,現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從2007年11月1日施行以來,在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對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帶來了新挑戰,亟待通過修改該法予以解決:一是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和管理體制已不適應機構改革最新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二是信息報送和發佈制度不夠完善,影響了信息上傳下達的及時性、準確性;三是應急保障制度不夠健全,影響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物質支持;四是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能力有待加強,制約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五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制度還不夠完善,不利於調動各方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六是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中保障單位和個人權益的制度不夠明確,實踐中容易出現損害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
草案提出,國家建立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為了保障突發事件及其應對管理相關信息及時上傳下達,草案提出,建立網絡直報和自動速報制度,提高報告效率,打通信息報告上行渠道。
草案對完善應急保障制度作出具體安排,規定: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動態更新應急物資儲備品種目錄,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採購、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促進應急產業發展,優化產業佈局;建立健全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運輸;建立健全能源應急保障體系,保障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能源供應。草案還提出,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為了保障突發事件及其應對管理相關信息及時上傳下達,暢通渠道、完善有關制度,草案規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和新聞採訪報道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建立網絡直報和自動速報制度,提高報告效率,打通信息報告上行渠道;加強應急通信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建設,確保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的通信、廣播安全暢通;,明確規定不得手藝他人遲報、瞞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草案注重保障社會各主體合法權益,提出在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中,應當給予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等羣體特殊、優先保護。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草案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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