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好的,我馬上賣”

但現實往往是,能在親人和夫妻之間拎得清的人,真的不多。

婆家想摻和小兩口的生活很常見,孃家無底線地向女兒索取也不在少數,這些其實都好應對,丈夫和妻子各自跟原生家庭保持界限感就好。怕就怕,夫妻之間有一個拎不清,那麼婚姻的質量就可想而知。

就像如蘭,結婚三年,常常把孃家和自家混為一談,甚至覺得親人永遠比丈夫重要。

她老公為此煩不勝煩,最近倆人甚至鬧到了離婚的地步。

“老公,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好的,我馬上賣”

如蘭和丈夫明山的結合頗具戲劇性。

當初倆人分別給各自的朋友介紹對象,結果那倆人沒成,他們卻看對了眼。

明山對如蘭的第一印象很好,如蘭長得不錯,身材高挑,一開口聲音像百靈鳥一樣好聽,眼睛看人的時候亮亮的,像星星,一下就把明山吸引了。

那時明山已經28歲了,家裏父母催着他結婚,所以跟如蘭在一起半年,兩人便提前領了結婚證。

如蘭比明山小不了幾個月,下面還有一個比她小六歲的弟弟,他們領證那年,弟弟剛剛大學畢業。

如蘭和明山領證之後便住到了一起,房子是明山的。

明山家裏條件不錯,人又上進,大學畢業第三年就靠自己的努力和運氣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在市區買了第一套房子,沒過兩年又買了第二套房子。

他們領證後住的房子是後來買的那套,裝修比第一套新,如蘭很喜歡,另一套房子便一直出租着。

弟弟大學畢業後在市區找工作,因為離姐姐如蘭近,自己沒什麼錢,便索性住在了姐姐、姐夫家裏。

明山最初對此並無意見,覺得年輕人初入社會不容易,自己作為姐夫,能幫一點是一點,還告訴如蘭,他要是沒錢了你就多給點兒。

但讓明山想不到的是,小舅子在他們家一住就是一年,即便找到了工作,也沒有要搬走的打算。

雖説家裏只有他們兩口子,多住一個人也有地方住,但總歸不方便。

“老公,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好的,我馬上賣”

並且,明山發現,在這個家裏,如蘭和弟弟才是一家人,他好像是個外人。

姐弟倆經常嘀嘀咕咕説話,小舅子小到衣服鞋子,大到手機、遊戲機,都是如蘭給他買的,但她從未給自己買過什麼東西。

如蘭工資不高,只是單位的一個小會計,但是花錢大手大腳,所以明山每個月都會給她金額不等的零花錢,有時是三兩千,多的時候五六千,明蘭次次月光,尤其是小舅子來了之後。

後來明山才反應過來,老婆之所以花錢這麼快,有一大半是幫扶了小舅子。

一個成年人,有手有腳有工作,卻不斷接受姐姐的好處,這讓明山非常討厭小舅子。

可能是小舅子感覺到了姐夫的不滿,又住了一個月,就以這裏離單位太遠搬走了。

如蘭因此責怪明山不給她面子。

明山心裏也對妻子有意見,想提醒她別太慣着孃家的人,但是怕引起更大的矛盾,想了想到了嘴邊的話又咽回去了。

有時明山挺後悔的,和老婆認識半年就領證,沒多久辦了婚禮,一見鍾情的確很讓人心動,但不怎麼了解對方就進入婚姻,風險也不小。

老婆太向着孃家了,平時買買補品什麼的也就算了,就連孃家要換電器她都要管,小舅子新租的房子沒有冰箱,也是如蘭給買的。

這一切都讓明山非常不爽,但他都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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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種需要忍耐的婚姻,瓦解只是早晚的事情,有時一根稻草就能壓垮。

這根稻草,很快就來了。

小舅子搬出去不久,聽説談了個女朋友,如今倆人在一起快兩年了,計劃着要結婚。

但是老丈人家條件並不好,要買房子很困難,如蘭便打起了明山另一套房子的主意,總是拐彎抹角問他那房子的租户租到什麼時候。

明山裝糊塗不回答她,後來她乾脆明着説出來:“我弟弟年紀不小了,也不能一直這麼談着戀愛,想先買房子再結婚,但是又湊不到錢,咱能不能幫幫他。”

明山問怎麼幫?要不把那套房子借給他結婚用吧。

文蘭一聽就不同意:“那房子買的年頭久,裝修都舊了,咱倆結婚時我都不願意住,我弟他們怎麼可能願意湊合住啊。”

明山聽老婆這麼説,心裏已經不悦,説那我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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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文蘭脱口而出:“把你婚前那套房子賣了給我弟付首付買房,剩下的錢還可以給他付彩禮,你覺得怎麼樣?反正咱啥也不缺,該幫就幫一點。”

明山差點給氣得吐血,那一瞬間,對如蘭的厭惡是前所未有的,他説:“好,我馬上賣!”

如蘭還沒來得及開心,明山接下來的話,她感覺受到了侮辱,明山説:“這套房賣了之後幫完你弟弟,你就跟孃家沒關係了,我一套房換一個媳婦,也算值。”

如蘭生氣地問:“我是你老婆,你怎麼能拿我當商品比?太侮辱人了!”

明山只説了一句話:“要麼離婚,要麼我就用賣房的錢買你,你自己選。”

到現在,兩人雖然還沒領離婚證,但是已經鬧得兩家人雞犬不寧,再過下去也是不可能了。

明山如今一個人搬出來住,聊起這段婚姻,他滿眼疲憊,只説了一句話:“我不會閃婚,也不會再找這樣家庭的女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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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妻子一句話,毀了三年婚姻。

婚姻為何會過得一地雞毛?我們來分析一下明山和如蘭的婚姻。

我不太贊同閃婚,畢竟兩個人認識沒多久,之所以互相着迷,是因為被對方身上的閃光點吸引着,並且無限放大對方的優點,覺得眼前這個人就是命中註定的真愛。

殊不知,誰人沒有缺點?一旦過了新鮮勁兒,開始把過日子落到實處,關心起柴米油鹽來,矛盾肯定會隨之而來。

若是遇到一個像如蘭這樣的老婆,事事想着孃家,分不清小家和大家,那麼男人娶老婆的目的豈不是就變成了養她一大家子。

一見鍾情的確比日久生情更讓人心動,但也多了更多風險。

所以,我建議未婚的男女,在婚姻這件事上慢一點,寧願晚一點結婚,也別結錯了婚。

“老公,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好的,我馬上賣”

婚姻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小兩口的婚姻被各種親人干涉,有的甚至因為家人鬧離婚。

那麼小家和大家的界限感到底在哪裏?婚姻到底是兩個人的結合還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人活一世,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為大家犧牲自己小家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家庭模式早就從以前的家族制度變成了小家庭制度。

在小家庭和大家庭中間有一條線,這條線的標準是什麼?

各過各的日子,互相不干涉,可以給予幫助或意見,但不會強制別人接納自己的想法;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任何事情有商有量,而不是理所當然。

最最重要的是,一切牽涉到原生家庭的問題,夫妻倆一定要互相商量,只有把夫妻關係放在第一位,才會減少摩擦。

“老公,把你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弟買房!”“好的,我馬上賣”

人本來就是羣居動物,親人之間當然要互相幫助,但怎麼幫也要用對方法。

妻子一個勁兒往孃家送好處,買東西、換電器、幫弟弟買房結婚,錯的不是幫了什麼事,而是沒有跟丈夫商量和超出了自己幫助的能力範圍。

不管是幫哪一方的家人,一要商量,二要有限度,這是原則。

文中的丈夫之所以無法忍受妻子的行為,是因為他感受不到妻子的尊重,更感受不到“夫妻一體”。

在親密關係裏,最牢固的夫妻關係,永遠是像筷子一樣,互相合作、互相尊重、又離不開對方,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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