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福州的林先生向南都記者報料稱,13日,其60歲的老丈人在乘坐廈門航空航班時,因坐着輪椅去值機被要求量血壓,後又被要求出示醫療報告。因報告顯示老人肌酐偏高,被廈門航空方面要求開具“適宜乘機證明”,後因醫院不同意開具此證明,林先生一行三人被航司取消了行程。次日,他們乘坐了其他航司的航班順利成行,並未出現廈航所謂的不適宜乘機情況。
15日,廈航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當天旅客出示的病歷報告顯示多項指標異常,經航空醫生確認,這些超標項目屬嚴重病症,不符合廈航對外運輸條件。
據廈航官網,廈航在拒絕運輸的條款中指出,“出於安全等原因或根據自己合理的判斷,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其中列舉的情形包括心血管疾病、腦部疾病等,並無肌酐高或其他腎病相關問題。
家屬稱老人乘機被強制要求提供醫學證明
林先生介紹稱,4月13日,他與丈人計劃乘坐當天廈門航空MF8303航班從福州飛往海口。由於丈人患有青光眼,是坐着自帶輪椅去值機的。值機工作人員看到後讓老人去醫務室量血壓,血壓顯示正常,工作人員又要求出示最近的醫療報告。工作人員稱,報告顯示肌酐偏高,這種情況不能直接乘機,需要到醫院開具“適宜乘機證明”。
廈門航空開具的書面回覆
隨後,林先生帶着丈人到了市區醫院,卻被告知“哪怕是20歲年輕人,也不能保證在飛機上不會有什麼問題”,因此醫院不同意為其開具“適宜乘機證明”。儘管如此,廈航方面仍堅持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只要醫院提供一張蓋章的材料,上面有適宜乘機字樣就行了”。最後航司取消了林先生一行三人的航班,並全額退款。
“肌酐高跟不適宜乘機有什麼關係?工作人員又不是醫療工作者,因為他們的主觀判斷就不讓登機,這個我不能接受。”林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丈人血檢肌酐高是糖尿病導致的腎功能損傷引起的。
他已向廈航發起投訴,並要求給出“基於什麼依據強制要求提供醫學證明”的書面證明,客服回覆林先生稱“無法提供相關依據證明”。而廈門航空開具的書面回覆僅表示“因無適宜乘機證明無法成行”。
林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他們14日一早乘坐了其他航司的航班順利到達海口,並未出現廈航所謂的不適宜乘機情況。
航司回應稱老人指標異常不符合運輸條件
4月15日,南都記者致電廈門航空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當天林先生出示的老人病歷報告顯示多項指標異常,其中肌酐的指標和數值很高。經過機場航空醫生及健康管理部醫生確認,老人這些超標的項目屬於嚴重病症,基於廈航對外運輸條件規定,是不允許乘坐航班的,需提供“適宜乘機證明”方可正常乘機。
該工作人員表示,“因為飛機上是高壓狀態,旅客指標異常指向的身體狀況可能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這都是沒法預料的,只能是説我們遵循醫生的意見。”
14日,廈門航空售票處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廈航對乘機旅客的要求主要是以旅客乘機當天的身體狀況為準,“如果現場覺得你不適宜乘機的話,即便提前開具了健康證明,也有可能是沒法乘機的。”對於“肌酐高是否影響乘機”的問題,其表示,對該問題無法解答,需諮詢專業醫生。
南都記者查詢廈門航空官網獲悉,廈門航空在限制運輸(服務)中明確,如果旅客乘坐飛機對其健康狀況有威脅的,或在飛行中需要特別醫療護理的,應持有廈航認可的醫療證明乘機,且“醫療證明”應在航班起飛前72小時內開具的方為有效。
而在拒絕運輸的條款中,廈航指出,“出於安全等原因或根據自己合理的判斷,認為屬下列情形之一,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其中列舉的情形包括心血管疾病、腦部疾病、傳染性疾病等。南都記者注意到,在列舉的近20種情形中並無青光眼、肌酐高或其他腎病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