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男子偷情被攔屋內後跳窗身亡”案件被告人楊統朋的辯護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處獲悉,日前,他收到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書》,本案將於今日(9月25日)14時40分在該院開庭二審。
▲被告代理律師收到的二審《出庭通知書》
去年2月,山東聊城一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後,在員工宿舍內與男性網友王某奎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後,王某奎多次試圖離開宿舍,遭楊統朋阻止,並被其腳踹、手扇;楊統朋還打電話喊妻子過來,“讓他們講清楚。”
被發現、攔阻約20分鐘後,王某奎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户跳出,後不治身亡。
▲王某奎從二樓窗户跳出後不治身亡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楊統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法院認為,王某奎之死,與楊統朋的非法拘禁行為具有因果聯繫。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楊統朋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今年4月,楊統朋妻子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其丈夫阻止王某奎離開,系核查屋內是否有財物丟失,王某奎系自行跳樓,與其丈夫行為無關,認為其丈夫無罪。
▲楊統朋家屬到高唐縣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二審在即,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本案中死者王某奎家屬也對一審判決結果“嚴重不服”。王某奎家屬稱,王某奎“正值壯年、猝然離世,老母老年喪子、終日以淚洗面,妻子傷心過度、精神抑鬱……美滿家庭因為被告人的惡行而支離破碎,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難,精神受到了沉重打擊”。
王某奎家屬提出,“一條鮮活的生命因他(楊統朋)而失去,一個家庭的頂樑柱瞬間消失,無論是刑期還是賠償金,均表示不接受。”王某奎家屬請求司法機關對楊統朋加重刑期直至死刑,要求賠償家屬死亡賠償金。
▲王某奎跳下的二樓窗口
“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犯罪分子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王某奎家屬説。
楊統朋辯護律師殷清利則認為,女員工離職後,楊統朋曾告知對方不要再擅自進入員工宿舍,但對方不聽從安排,執意進入宿舍,“這是案發的部分起因。楊統朋阻止王某奎離開,是為了等妻子來現場,查看東西是否丟失,他有臨時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
▲事發房間
殷清利説,離職女員工及王某奎均沒有合法理由進入楊統朋租的員工宿舍,在此意義上,王某奎行為可以視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楊統朋雖有實施暫時不讓他離開的行為,但並非出於故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而是事出有因、有法有據。
“王某奎死亡之後果,是他礙於自己的情面跳樓所致,並非楊統朋限制所致。”殷清利認為,楊統朋不構成非法拘禁罪。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編輯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