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又無處發泄,32歲男子竟在賓館內打砸......
“咚咚咚……”深夜,賓館房間傳出劇烈的聲響,引起其他住客的不安。工作人員發現門已反鎖,到場的民警決定強行開門。
此事發生在8月18日深夜11點左右,賓館位於蘆淞區公園路。民警強行開門之後,發現屋內一片狼藉,目之所及的物品基本都被毀壞,連牆體上的櫃子也被暴力拆下。賓館方表示,房間只能重新裝修併購買物品,保守估計損失達到1萬元。
工作人員介紹,這個房間的住客姓黃,是一個多月之前住進來的,當時説要長期租房,談好600元一個月。此後,黃某大部分時間宅在房間。至於當晚他為何要在房間內打砸,工作人員覺得既無辜又無奈,因為沒有任何人跟他爭執過。
當晚,民警將黃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經查,黃某今年32歲,醴陵人,有違法犯罪前科。黃某稱自己已經沒有親人,老家也沒有房子了,無處落腳所以租住在賓館。他在房內打砸東西,是因為心情不好,又無處發泄。
目前,黃某因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被刑事拘留。民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株洲晚報
編輯:李苗
審核:劉麗平 張欲曉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