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1月17日晚,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三集《懲前毖後》播出,半個多月前被開除黨籍、按六級職員調整退休待遇的北京師範大學原黨委書記劉川生講述了自己主動投案前後的心理變化。

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面對鏡頭,劉川生自述:“為什麼要主動投案,我覺得實質上我心裏一直壓了一塊石頭,只有早投案、早交代,才能早一點把心裏的石頭放下。”

劉川生2005年到2016年任職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2018年9月退休。2021年7月5日,她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主動投案,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首名被留置的中管高校“一把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李明披露:“劉川生主動投案,向組織主動交代了她任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為其兒子在合作辦學方面謀取私利的事情。”

2011年,劉川生的兒子留學歸來,想在學前教育領域創業,但是既沒有資金、場地,也沒有經驗、基礎。劉川生就利用職權,違規讓兒子在外使用北師大招牌開拓業務。當時,和北師大合作辦學需經專門的合作辦公室辦理,有規定的程序,也需要向北師大繳納一定費用。但劉川生卻繞過了程序,安排下屬違規幫兒子開辦了第一所幼兒園。

李明説:“(劉川生)通過下屬聯繫到了北京市的一個區,約定開辦一個公辦性質的北京師範大學實驗幼兒園分園,把這個幼兒園私下交給了她的兒子去運營管理,其實和北師大實驗幼兒園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人員是自己聘用的,財務也是獨立的。”

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劉川生也承認:“(幼兒園)是北師大我的下屬去籤的協議,但實質上就是我孩子經營的。”

到2015年,劉川生感到快退休了,決定趁着還有權力,為兒子徹底鋪好路。她要求下屬,將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幼兒園的品牌,一次性授權給她兒子的公司使用。

劉川生説:“簽了一個協議,就是戰略協議,他(劉川生之子)可以去掛牌,可以掛北師大幼兒園的牌,他就變成了代理商了,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這個所謂的“戰略協議”,完全是違規私下籤訂的,並未經北師大認可。隨後,劉川生兒子在全國多個地方開辦了“北師大附屬幼兒園”。

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一把手”的孩子濫用北師大品牌,教職工自然十分反感。2017年,中央巡視組對北京師範大學黨委進行巡視時,就收到了相關反映,巡視組明確指出合作辦學等領域廉潔風險突出,要求立即整改。劉川生讓兒子的機構摘掉了北師大品牌,認為就算“過關”了。2021年,十九屆中央第七輪巡視再次巡視北師大,也再次指出合作辦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存在廉潔風險。劉川生看到消息後,思來想去,終於決定主動投案。

劉川生這樣講述自己的心理變化:“第一次巡視的時候,實際上指出了這個問題,我實際上是很害怕的,因為這件事就是違紀違法的。2021年再次巡視的時候,又有這個反映,所以我覺得這件事已經很大了,我覺得不能有僥倖了。”

劉川生的決定是明智的。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已經收到了中央巡視組移交和國家審計署審計發現的有關劉川生縱容兒子違規合作辦學的問題線索,並開展初步核實。劉川生主動投案交代了這一問題,但她是否還存在其他問題,對自身錯誤又如何認識,都是專案組需要深入審查調查的內容。

李明指出:“我們也是經過了非常嚴肅的、認真的、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劉川生)主動交代問題,深刻懺悔反思。”

專案組制訂針對性方案,和劉川生系統性地展開談話。劉川生感到,這和她想象中的審查調查完全不一樣。

劉川生説:“我以為就是問問題,但是實際上他們是做思想政治工作,是幫你提高思想認識。我是從不敢面對到敢於正視,從心裏特別恐懼害怕,然後到能夠積極地、全面地去交代。”

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劉川生很快又交代了自己長期違規佔用北師大專家樓一間近80平米的套間、違規以低價購買北師大開發的京師園小區住房、違規辦理和干預人事錄用等問題。

她初期對錯誤的反思,停留在過不了物質關、親情關層面上,專案組安排她對照中央兩次巡視發現的問題,反思自身錯誤行為對學校的深層次影響。例如兩次巡視都嚴厲批評的合作辦學亂象,在相當長時間裏,實際成了北師大的一種創收手段。劉川生作為“一把手”,自己幫兒子從中分一杯羹,自然也致使這一亂象愈演愈烈。

李明説:“劉川生對於北師大合作辦學的亂象放任不管,甚至還渾水摸魚。既然是這種情況,她怎麼還好意思去要求別人加強管理呢?所以對這種亂象,也就只好是聽之任之了。”

北京師範大學是擁有一百多年曆史的傳統名校,以“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為校訓。在新時代,它作為專門培養師範人才的高等院校,更是肩負着重大使命責任。劉川生作為學校黨委書記,更應該率先為人師表,引領良好校風學風,讓這座百年老校健康發展。當專案組深入到這些層面和劉川生談話時,她感到了由衷的愧疚。

為給兒子鋪好路,她把手伸向幼兒園

劉川生懺悔説:“我辜負了黨組織的希望和重託,特別特別後悔、悔恨。我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要真正地、真誠地知錯、認錯、悔錯、改錯,不管組織怎麼處理,我都沒有意見。”

劉川生投案後,她兒子對其所屬的教育機構嚴格整改,主動上繳違紀違法所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以事實為依據、以紀律法律為準繩,綜合考慮違紀違法情節、危害程度、認錯態度等,經報請黨中央批准,2021年12月給予劉川生開除黨籍處分,按六級職員調整其退休待遇。

對此,李明解釋説:“(劉川生)嚴重違紀構成職務違法,綜合考慮劉川生違紀違法的事實、金額,她主動投案以及投案之後配合的態度,給予劉川生斷崖式處理,也就是第三種形態處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組織一直要求、鼓勵存在問題的幹部主動找組織坦白自身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嚴把程序關、事實關、風險關、政策關,對主動投案者的動機、時機、覺悟態度、如實供述、現實表現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準確定性量紀執法,做到精準規範穩妥處置,把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劉川生由衷地説:“從嚴治黨抓得越來越緊,對反腐的決心也越來越大,這是大形勢,一定要認清這個形勢,早投案、早交代,真的要相信組織。到這以後,你才能感受到組織是真心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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